鬼市上。
王学文又拿出两头猪来卖。
这眼看着就快要过年了,小年也就只剩下几天的时间。
猪肉卖的是特别的快。
只要他扛着猪肉出现,立马就有人围上来。
一头猪,基本十几二十分钟就卖完了。
有一次,王学文碰到两个人,直接就把一头猪给买走了。
也不知道是买回去吃,还是卖去倒买倒卖。
不过,王学文可不管那么多。
他这里的价格,本身就是菜市场的两倍,不管谁来买,他都卖。
至于买去干嘛,他是不管的。
“好了好了,今天的猪肉卖完了,散了吧。”王学文用口技,将自己的声音伪装成中年人的粗狂声音。
他穿着厚棉袄,戴着大毡帽,脸上还围着围巾。
现在声音又变了,根本没人认得出他来。
事实上,趟鬼市这么长时间,他还真没碰到过熟人。
虽说,鬼市这东西,上面是知道这个的存在。
甚至是民不举官不究,大家已经形成了默契。
上面一个月也不会来查几次,来鬼市的人,也都自觉的在天亮之前离开。
但这个年代,私自卖东西毕竟是违法的。
但凡老实一点,都不敢干这种事情。
而王学文认识的人又不多,除了四合院里面的人,也就是轧钢厂食堂里的工人了。
车间里的工人,也就打饭的时候见两面,除非是特漂亮或者是特丑的,不然哪里记得住。
因此没遇到过熟人,那也正常。
见猪肉卖完了,围在摊位前的人,基本都散了。
但还有三个人留了下来。
“怎么还在这站着呢?没瞧见都卖完了吗?”王学文站起来说。
对方为首的,看起来就是一个二十六七岁的年轻人。
头上也戴着个大毡帽,但是脸上却没有挡脸的东西。
估计是因为天黑,不担心被人认出来。
但王学文的【黑瞳】,那可是有夜视能力的。
就算是在一片漆黑的晚上,也跟在白天差不多,什么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所以,他对眼前的这个人有点映像。
之前在他这里买过几次猪肉。
上次直接买走一头猪的,带头的就是这家伙。
这是,看见他有钱,打算带人来劫道的??
那这三人可要失望了。
“爷们儿,认识一下。我姓金,给面的都叫我一声金爷。熟人则都喊我老金。”那个年轻人开口说。
说话的时候,王学文看到,他嘴里有一颗门牙是,是金子做的。
这人果然挺有钱。
一般人,可不舍得用金子做牙齿。
“所以呢?”王学文双手插在袖子里。
他刚才用【黑瞳】透视了一下,眼前这年轻人身上并没有带枪。
他身后两人身上倒是有武器,但也只是小刀、匕首。
这些武器,打劫一般人可能行,但对他可一点用都没有。
就不说他有不少枪了。
哪怕是赤手空拳,他都能把眼前的这三个人打的满地找牙。
因此,根本不带怕的。
“您别误会,我没别的意思。就是吧,我瞧你几乎见天的摆摊卖肉,不是猪肉就是牛肉,要么就是羊肉。”
“您肯定也是个有本事的人。”
“但您这天天自个摆摊卖肉,也挺累的。”
“我呢,认识的人多,认识的有钱人也多。不如这样,您有多少肉,直接卖给我,该多少价就多少价,我也不还价。”
“您呢,也少受点累。我呢,也赚点辛苦钱。您瞧怎么样?”这位自称金爷的人说。
“你能把猪肉卖的更贵?”王学文有些意外。
这鬼市里面的肉,本身就已经不便宜了。
尤其快要过年了,这肉价又贵了一两成。
眼前这自称金爷的人,还能把肉卖的更贵,这也是个能人啊。
“瞧您这话说的,金爷我就靠赚点差价吃饭了。没点路子,哪敢干这个?”金爷笑着说。
“成,卖给谁都一样。你要是一次性都买走,我自然也乐得轻松。”王学文说。
平时卖一头猪,少说得花三四十分钟。
眼前这位金爷,能把他的货包圆了,他也省点心。
节省出来的时间,还能多逛逛鬼市,看看有没有好点的古董、文物。
“不过,我能供的货可不多,而且也不是天天都有。你要多少?”王学文说。
“一头两头不嫌少,四头五头不嫌多。牛羊肉,甚至鸡鸭也都行。”
“现在快过年了,这时候需求最大。您就是一次给我弄个一百头猪来,金爷我也能吃得下。”金爷一脸骄傲的说。
一百头猪,他可没有。
系统物品栏里面,现在还有十六头猪,十头牛。
倒是可以都卖掉。
【储物戒指】里还剩大半头猪和大半头牛,够他吃好长时间了。
“那行,明天凌晨两点,皇城根北边第一条胡同里,交易六头猪。对了,我姓王。”王学文说。
六头猪,价值三千块钱了。
“成交!”
一笔生意就这么谈成了。
至于明天交易能否顺利,王学文并不担心。
眼前的这三个人,他根本就不放在眼里。
就算再多叫几个人过来,也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哪怕对方带武器过来,他也不怕。
他也有武器呢,甚至还是全自动的步枪。
这个金爷真要有黑吃黑的想法,到时候谁吃谁还不一定呢。
再说了,真要对付不了,他还不能跑呗?
六头猪,顷刻间就能收进【储物戒指】里。
以他的伸手,再加上是晚上,根本没人能拦得住他。
那个金爷带人走后,王学文继续在鬼市上逛。
碰到看着不错的古董,不贵就直接买下。
贵的就仔细看看,只要是老物件,他都收。
但凡不是假的,哪怕是螨清时期的东西,现在买下来,放个几十年,那也是不会亏的。
第二天一早,吃完早饭,给聋老太太送了吃的,王学文便推着自行车,出门上班。
路过中院,就听到棒梗在屋里哭。
也不知道是因为昨天被秦淮茹打了,现在屁鼓疼呢,还是因为嘴里起泡疼的。
下了班,王学文没有直接回家。
而是骑车去了王府井的百货商场。
在后厨做饭的时候,听人聊天,谁谁准备做新衣裳之类的。
王学文听着,觉得也该给自己买一身新衣服过年。
毕竟,这是他穿越这个时代过的第一个春节。
钱和票,都在【储物戒指】里面装着,倒也不用回家拿。
直接骑车去百货商场。
买了一件在王学文看来,款式还算过得去的羊绒大衣。
至于那些蓝绿灰的大棉袄,在王学文看来是真的丑。
牛仔裤也买了一条,款式一般,但凑合穿吧。
还买了双皮鞋。
其实王学文不是很爱穿皮鞋,更爱穿运动鞋,舒服。
但为了看起来好看,没办法。
总不能穿个绿军鞋,穿个羊绒大衣,那也太违和了。
另外还买了一套中山装,和一双新布鞋。
给聋老太太也买了一件新棉袄和新棉裤,还有新布鞋。
聋老太太岁数大,没几年活的了,能孝敬一年是一年。
老太太还活着,在院里能帮他解决好多问题。
王学文给她买的都是老款式,老人穿的那种。
毕竟是老人,总不能买花花绿绿的衣服。
那也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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