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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抠门的金庸

作者:绅士的作家

进入柴湾区之后,马路两边的高楼大厦鳞次栉比。


街边上人行道的人们也来来往往,到处都充满着现代大都市的繁华气息。


陈敬云之所以选择《明报》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是因为心中敬仰金镛已久,希望能够和他见上一面;


第二是《明报》在香江中产阶级中的声誉良好,而且销量极广。


如果能在《明报》发表文章,将对提升自己的名气有很大帮助。


在娱乐圈,最重要的就是名气。有了知名度,就有大把大把的钱赚。


相反要是没有名气,就算才情再大,谁又会搭理你呢。


二人到了《明报》大厦的楼下,陈敬云抬头看了看眼前很是气派的高楼。


他的心里也不禁有些忐忑起来,自己的书会不会被金庸看中。


“晓龙,你在接待处稍微等我一会,我去去就来。”


此时的高晓龙像是个土包子一样,到处东张西望,陈敬云也不好带他上楼,因此便让他等自己一会。


“嗯,你自己去吧。”高晓龙以前那里进过这种高档场所,正想好好看看呢。


正好陈敬云让他在这等着,他也好仔细参观参观,以后也有了跟人吹嘘的资本。


因为是第一次来,陈敬云也不知道该找谁投稿,突然他看到前台有个小姑娘正一脸戒备的看着高晓龙。


他便走过来,笑着问道:“靓女,问一下金庸先生的办公室在哪边?”


前台的小姑娘可能是刚毕业参加工作,听到他的问话,有些紧张。


“在三楼右手边第一间办公室就是,先生,请问你有预约吗?”


金庸作为《明报》的老板每天的工作量自然是很繁重的,一般人没有提前预约的话还真别想见金庸一面。


陈敬云笑着说道:“我昨天跟金庸先生约好的,他让我来了之后直接上去找他。谢谢你,靓女。”


等陈敬云的身影消失在电梯中后,前台才想起来这家伙好像没有提前预约啊.....


而这个时候,在金庸的办公室中,金庸正与另一位《明报》的股东沈宝新下着围棋。


“最近报纸的销量怎么样?”金庸随意的拿起一颗白棋放在棋盘之上,有些心不在焉的问道。


“每天大概有十二万份吧,不过倪框的刊登的《卫斯理》完载之后,该刊登哪一本?”


沈宝新皱着眉头问道,自从金庸封笔之后,香江再没有出现过像样的武侠小说了。


如今的年轻一辈作家却创新不足,因循窠臼,依然还围绕着“家国恩仇”、“惊天阴谋”、


“武林秘籍”、“嗜血魔头”等元素来写,实在是让读者看得有些厌倦了。


金庸叹息了一声道:“哎,人才难得啊,难道武侠小说就这样没落了吗?”


这几年金庸封笔之后也一直在大力挖掘、鼓励新人,希望能够将武侠小说延续下去,毕竟写了一辈子小说的他。


对于“武侠”这两个字的感情,一般人是无法感受到的。


而这时,敲门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请进!”里面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


陈敬云推门而入,正在与老友交谈的金庸抬起头来,见是一个陌生的年轻人,问道:“你是?”


“査先生你好,我叫陈敬云。”


“我是一个小说爱好者,特意创作了一本小说,这次来是想请您看一看。”


陈敬云说话的同时,把他的稿件放在了金庸面前的桌面上。


金庸听见陈敬云的话眉头一皱,不过并没有表现出不悦。


因为写小说是一个需要大量知识积累的,而陈敬云又这么年轻。


实在很难想象出他能写出什么像样的小说来。


不过他为人也算开明,只是把陈敬云当成了一个小说爱好者,所以便拿起桌上的稿件阅读了起来。


“秒,秒啊!”


良久,金庸摘掉了眼睛,抬起头看着陈敬云那张过分年轻的面孔有些严肃的问道:“陈先生,这部小说真的是你写的吗?”


“如假包换。”


陈敬云脸不红心不跳的互道,这家伙的字典可里没有“抄”这个字,再说了读书人的事情那叫抄吗?那叫剽窃!


见金庸脸上还略带怀疑,陈敬云脸色突然变得有些痛苦。


“查先生,其实我从五岁的时候我的父亲就经常给我看您写的小说,到今天已经十三年了,


其实我一直想自己创作一部让我父亲来看看的。


所以我查阅了大量的资料,直到今天才算成功的创作出来。可惜前不久他才遇难...哎。”


听见陈敬云的这番解释,金庸的脸上才露出动容的表情。


“陈先生节哀,我认为这本小说确实是一本上好的佳作,尤其是将修仙和武侠结合在一起,的确是一次伟大的创新。


“我们《明报》愿意刊登。相信你父亲在天有灵的话,他一定会为你感到欣慰的。”


陈敬云心中大喜,心中宣着的一颗石头终于落地。


很想问问稿费的问题但又怕给人留下功利的印象。


金庸见他这副模样哪里还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他笑着道:“陈先生,咱们下面来谈谈薪酬的问题吧。”


“是这样的,我们《明报》的稿酬一向不高,像古龙、倪狂那样的大家,不过也才千字两百元。”


“你现在还属于是新人,所以稿费只能定在千字五十元。”


陈敬云楞了一下,心中飞快的盘算起来,《诛仙》大概有一百二十万字。


一千字五十元的话,也就是大概才六万港币而已。


而拍电影即使再怎么计算成本,没有个四五十万也是难以排除像样的电影来。


这离他的心理预期差的实在是太远了。


他听完后有些想笑,后世大火的《诛仙》才值六万港币?


不过他考虑到《明报》在香江中产阶级中偌大的名声。


他咬了咬牙问道:“査先生,这稿费实在是有些太低了吧?能不能再提升一些,我现在很需要钱。”


“这样吧,最多千字一百元。你这部书虽然还算不错。


“但你毕竟只是一名新人作家,要是这部书刊登之后反应良好的话,你的下一部小说或许能够给你千字二百元。”


正所谓屁股决定脑袋,金庸虽然喜欢鼓励新人作家,但是与他作为老板本能的压价并不冲突。


陈敬云心中暗骂金庸抠门,尤记得曾经在网上看过一个段子:说香江女作家林燕妮和亦舒分别给金庸主编的《明报》写专栏。每日一篇,很是辛苦。


转眼过了一年,到续约的时候,林燕妮跑来找金庸要求涨稿酬。


金庸不同意,一本正经对她说:“你那么爱花钱,给你再多也是全花光的,不给!”


过了几天,亦舒也跑过去要求涨稿费。


金庸还是不同意,也是一口回绝:“你那么节俭,给你再多你也舍不得花,不给!”


“查先生,我回去考虑一下再说吧。很感谢您今天能接见我。”


陈敬云站起身准备离开,他就不相信香江有这么多报社,还找不到识货的了?


毕竟自己现在最需要的是筹集稿费而不是出名!看来两者是无法同时兼顾的了。


金庸抽了抽嘴角,脸色有些难看,你不满意稿费可以商量嘛,怎么一下子就要离开了呢?


不过他也只是感觉稍稍可惜罢了,规矩就是规矩。


今天你写的小说好就随便涨价,那么其他人也找他要涨稿费怎么办?


看着陈敬云离去的背影,沈宝新轻叹了一声。他刚才也看了《诛仙》,以他在多年市场销售的经验来看。


那部书是真的有“爆火”的潜质,只可惜,金庸有些太...


出了明报总部后,高晓龙连忙上前问道:“阿云,怎么样,《明报》愿不愿意刊登你的小说?”


“没有。”陈敬云轻声回了高晓龙一句。


所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无非就是多跑两家报社而已。


“阿云,不用灰心,那是他们不识货。既然明报有眼无珠,我们就去其他的报社看看吧。


“说不定其他的报纸愿意呢。”


高晓龙安慰着陈敬云,害怕他因此遭受打击。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


陈敬云笑着点了点头,也没给他解释只是因为一些薪酬问题没谈拢而已。


于是陈敬云和高晓龙便坐着公交车准备前往比《明报》稍差一筹的《东方日报》和《星岛日报》看看。


陈敬云看着窗外的风景,突然想到那天在周会敏家中唱歌的事情。


实在不行的话可以找一家唱片公司卖几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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