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高煜看向王战,笑着吩咐道:
“去把将士们都叫来,挑选战马。”
“是,王爷。”
王战嘴都咧到了耳后根,急急忙忙去召集羽林卫。
朱高煜看向所有战马,走了过去。
他原先的坐骑并不算多好,和普通的战马差不多。
这次要好好挑选一匹坐骑。
这些战马都有非凡的灵性,看到朱高煜过来,并没有害怕躲开。
其中一匹马尤为突出,算上马首,都超过了两米,绝对是“高头大马”!!
它轻轻地打了个响鼻,朝着朱高煜迎了上来。
所过之处,战马纷纷退让,并且低下马首,以示对于这匹马的敬畏。
如果没有意外,它就是马王,马中王者。
看到这匹马,朱高煜眼中浮现出喜爱的神色,伸出手,去摩挲它的脑袋。
马王低下脑袋,享受着朱高煜的抚摸,舒服地眯起了眼睛。
“你全身都呈现棕色,蹄子上各自带有一撮白色毛发,像云一样。”
“以后就叫你红云吧。”
朱高煜想了一下,起了一个自己还算满意的名字,拍了拍马王的脑袋说道。
“西屡屡……”
红云发出一声兴奋的叫声,用脑袋拱了拱朱高煜的身体。
朱高煜心领神会,叫人给红云装备好缰绳和马鞍,然后骑到背上。
红云立刻撒欢地在牧场上跑了起来。
朱高煜体会着这风驰电掣的感觉,心中的舒爽溢于言表。
简单比喻一下,就是和当代人开着跑车去兜风差不多。
红云跑了半炷香时间,朱高煜便让它停了下来。
王战带着羽林卫来到了牧场,他们望着前方的战马,嘴角都流出了口水。
一匹好的战马,在他们看来,就是第二个老婆。
“去挑选自己心仪的战马吧。”
“王爷万岁。”
羽林卫纷纷跑向自己心仪的战马。
王战也没有迟疑,冲向一匹健硕的战马。
这匹战马虽然比不上红云,却也是不可多得的好马。
朱高煜跳下红云的背部,把王坚叫了过来。
“你立刻组织属民制作马鞍、马蹬和马蹄铁,然后给战马按上。”
马鞍可以起到固定位置的作用,有效的防止从马背摔落下来。
脚蹬则是可以辅助上马,减轻疲劳和增强稳定性。
至于马蹄铁,可以有效地保护马掌,减少战马的损耗。
“好,我现在就去办。”
王坚点点头,朝着朱高煜施了一礼,离开了牧场。
“黑风寨,希望你们不会令本王失望啊!”
朱高煜看向挑选战马的羽林卫,对于后天的战斗多了几分期待。
黑风寨在漠北横行几十年,抢夺了大量的金银珠宝,绝对不是一个小数字。
如果能得到,短期内,他就不用再为钱发愁。
不过他现在的实力,还不够彻底吞下黑风寨。
必须等灭掉那五千强盗骑兵,召唤出两万大秦军队才行。
..
三天时间一闪而逝。
王坚给所有战马都装备上了马鞍、马镫和马蹄铁。
两千羽林卫将士本身就是骑马好手,而战马又非常具有灵性。
所以羽林卫将士和战马的磨合非常顺利。
对付鞑靼骑兵还有些勉强。
对付五千名强盗骑兵,却是手到擒来。
..
黑风寨。
李黑水看着台下的五千名强盗骑兵,心中豪情万丈。
别说只是劫掠一个藩王封地。
就算是对战朝廷大军。
五千骑兵也能战而胜之。
虽然这五千骑兵都只是会骑马的强盗,而坐骑也只是普通的马。
但丝毫不影响他那必胜的信心。
“老五,这次还是由你带队。”
秃头强盗是黑风寨最擅长率领骑兵作战的人,也是他的心腹。
五千骑兵由秃头强盗率领,他放心。
“寨主放心,我这次过去,肯定把朱高煜那小子抓来。”
秃头强盗朝着李黑水拱了拱手,脸上露出嗜血的笑容。
他上次吃了那么大的亏,脸都丢尽了,这次必须得找回场子。
“人家是大明的藩王,地位崇高,所以本寨主想请他来做客。”
“是请来,不是抓来,记住了吗?”
李黑水在“请”字上加重了语气。
“老五明白。”
秃头和尚带着五千骑兵奔向朱高煜的封地。
至于李黑水的警告,有没有放在心里,只有他知道。
“大厅内已经备好了酒肉,大家痛快吃喝,静等老五胜利归来。”
“哈哈哈,李寨主,请。”
李黑水和其他强盗势力的首领进入议事大厅。
大碗吃肉,大碗喝酒,喜气洋洋,丝毫不为秃头和尚和那五千强盗骑兵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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