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缓缓地驶进了一座小镇!
小镇本就不大,并且只有一家客栈,此时又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所以显得分外拥挤,也分外热闹。
原随云三人来到这里后,便看见了院子外那用草席盖着的十几辆空镖车,东面的屋檐下,还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镖旗被过往的寒风吹得猎猎飞舞,哗哗作响。
“这是金狮镖局的镖旗!”
李寻欢只是淡淡的看了一眼,就认出了镖旗的来历!
“金狮镖局?”
原随云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紧了紧身上的雪白狐裘,迈步走了进去。
他们也算幸运,这才刚来,便有伙人收拾好了东西,上楼休息去了,空了一张桌子出来。
待到原随云与李寻欢坐下后,铁传甲便去向小二要了壶酒,以及几碟小菜。
回来之后,他便像是一座钢铁铸就的神像,静静地坐在凳子上,一言不发。
李寻欢依旧在削他的人像,神态专注而又认真,偶尔会喝一杯酒暖暖身子,与原随云闲聊几句。
所以,真正意义上在喝酒的人,也就只有原随云一个人。
他酒喝得并不算快,但却一杯接着一杯,举止闲雅,宛若行云流水一般舒畅,十分潇洒好看。
没过多久,一壶酒便快要见底了!
就在这时,又有三个人从后面的一道门里走进了客栈。
他们轰走了一桌人,抢了位置桌下,开始大声畅谈起来,所言尽是那些“刀头舐血”的江湖勾当,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一样。
李寻欢也忍不住抬头往那边看了一眼,很快......他便认出了那个声音最大,嗓门最响的胖子,便是有着“急风剑”之称的诸葛雷。
对方显然很享受这种“万人瞩目”的感觉,越发豪气如云,指天划地,与另外两个人大肆吹嘘者过往的英雄事迹。
李寻欢好笑的摇了摇头,这个诸葛雷还是跟十几年前一样,半点没变!
他原以为像这种没本事,又爱出风头的人,通常活不长久,现在看来却是错了。
对方不仅活着,而且还活得很滋润...
所幸此人进入客栈之后,根本就没有正眼瞧过人,倒也不用担心对方认出自己,惹来麻烦。
李寻欢收回了视线,正要重新低下头去雕他的人像,却听原随云口中发出一声轻笑,说道:
“‘急风剑’诸葛雷?呵,看来我要等的人已经到了!”
“你在等他?”
李寻欢错愕的问道。
原随云道:
“没错,你可有看见诸葛雷的身边带着一个黄布包袱?”
李寻欢实话实说道:
“是有一个黄布包袱,如今正放在他的那张桌子上……”
话到此处,他的声音先是微微一顿,随后便又继续说道: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看似寻常的包袱里面,一定藏着不寻常的东西,否则以原兄的身份,区区一个诸葛雷,还没有资格让你等他。”
原随云展颜一笑,道:
“这是当然,不过为了他手上的金丝甲,原某人倒也不介意屈尊降贵一次。”
“金丝甲……”
李寻欢皱眉道:
“我也听说过这件东西,传说穿在身上,可以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可是依我对原兄的了解来说,你应该并不怎么看重此物才对!”
原随云满满的倒上了一杯酒,含笑开口:
“此一时,彼一时,李兄方才入关不久,想来还不知道梅花盗重出江湖的消息,此贼好色如命,近段时间以来,连续做下了七十余起大案,玷污了不少女子的清白……”
“现在已有九十余家薄有资产的江湖人士暗中约定,无论谁杀了梅花盗,他们就将自己的家财分出一成来送给他。”
“就连号称‘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也对外宣称,无论僧俗老少,谁除了梅花盗,她便嫁与谁。”
李寻欢惊奇道:
“可这与金丝甲又有什么关系?”
原随云端起了酒杯,一边饮着,一边耐心的解释道:
“因为每个死在梅花盗手下的人,无论武功高低,身上都留下了一个小孔,所以大家也都认为此贼擅长暗器功夫,并且极为厉害,这结果嘛……欲除梅花盗,先得金丝甲,就成了江湖上流传最广的一句话!”
李寻欢深知江湖中人追名逐利的本性。
如今,只要除去了梅花盗,滔天名声,巨额财富,绝色美人,三者便可尽归己有,试问谁又能不为之疯狂呢?
不过……
“无争山庄三百多年基业,底蕴雄厚,想来也不在乎那些银钱,难道......原兄是想求娶那位江湖第一美人不成?”
原随云冷哂道:
“林仙儿?呵,此女作风太烂,还不放在我的眼内!”
虽然不明白原随云为何会对那位江湖第一美人态度这么差,但李寻欢还是没有在这上面过多追究,反而问道:
“既然如此,那你要拿这金丝甲的目的是?”
“当然用来做鱼饵了,你看……这不就有人上钩了吗?”
原随云的话音刚落,便见客栈门口那厚厚的棉布帘子被风卷起,两道人影好似雪片般飘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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