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这则视频完整的记录了当晚的真实情况。”
“我请求法庭重新审视我方当事人马明的强奸罪名。”
林川举手示意。
审判长冯建军和身边两个审判员交换了一下眼神,
然后商量起来。
很快,
审判长冯建军点了点头。
“被告律师呈交的新证据,比警方录制的口供更具有参考价值。”
“请求合理。”
“法院将重新评估马明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强奸罪。”
“原告律师,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冯建军的目光落在了原告席上。
“审判长,刚才的视频我看了。”
“我认为和警方录制的口供基本上百分百吻合,因此,马明的强奸罪依然成立。”
赵秋霞拿起备份口供记录,
当场念了出来。
“审讯民警沈强:马明,在你实施男女行为之前,是否询问过李慧慧的意见?”
“嫌疑人马明:我问过。”
“审讯民警沈强:李慧慧是怎么回应你的?”
“嫌疑人马明:她说不行。”
……
念到这里,
赵秋霞停了下来。
“审判长,笔录和视频里内容完全对得上,我当事人在视频里喊了‘不要’两个字。”
“但是马明却置若罔闻。”
“违背我方原告的妇女意愿,强行发生了关系。”
“而根据强奸罪的定义。”
“实施男女行为的过程中,不论是开始,还是中途,只要女方表现出了抗拒。”
“则男方必须停止接下来的行为。”
“否则就是违背女性意愿,判定为强暴行为!”
“因此。”
“我认为马明的强奸罪名依然成立!”
原告律师赵秋霞找到了关键点,
她知道,
只要围绕‘女性意愿’来进行辩驳,
她的胜率就会大大提高。
“原告律师,你有什么要辩驳的吗?”
审判长冯建军听完了赵秋霞的陈述,
很是认同。
强奸罪的判定很简单,法律条纹里面明确指出,只要违背女方意愿,发生了关系,就构成了犯罪。
即使是情侣,
甚至是夫妻,
只要情况属实,女方都可以报警。
这是考虑到女性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
因此,
对于强奸罪的定义基本上利好女方,
而对男人不太友善。
“情况不太妙啊,我是林川的粉丝,但是怎么觉的赵秋霞律师说的有道理?”
“不是有道理,是强奸罪名的判定与女方主观感觉大大相关。”
“再加上。”
“刚才视频里,当马明伸出咸猪手的时候,李慧慧确实说了‘不要’。”
“所以。”
“不论是客观因素,还是李慧慧的主观感觉,都表示马明有点违背女方意愿。”
……
虽然赢得了重新审视马明强奸罪名的二次机会
但是直播间里的观众们不太乐观,
因为,
法律上强奸的定义对女方太有利了。
“审判长,我对原告律师陈述的理由不认同。”
“视频里面,我方当事人在与女方发生关系之前,问了女方意见。”
“女方回答‘不要’。”
“这是事实。”
林川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
紧接着理清思路,
又开始展现他的诡辩才华。
“作为法律人,我们都知道。”
“罪名的判定。”
“第一,要考虑的就是客观事实!”
“就比如说杀人罪。”
“嫌疑人用作案工具将受害者杀死,导火索可能是因为两人结仇,也可能是其他原因,反正客观事实上他就是杀人凶手。”
“所以杀人罪的罪名才成立。”
“但是。”
“如果嫌疑人是无意行为,导致受害者死亡。”
“例如出了车祸。”
“司机将路人受害者撞死了。”
“司机构成杀人罪吗?”
林川用眼神一一扫视在场的众人,
大家的眼睛里都很迷惑。
“当然不构成杀人罪。”
“杀人罪的定义是故意非法剥夺别人生命,是刑事案件。”
“但发生车祸致人死亡,只要司机不逃离现场,依然属于民事案件。”
原告律师赵秋霞冷冷给出答案,
然后疑惑的盯着林川。
“林川律师,我们本案讨论的是强奸罪的定义,你扯上杀人罪是什么意思?”
林川笑了笑。
如果想从正面推翻马明的强奸罪名,
不太可能,
林川只能旁敲侧击,从别的突破口杀进去达成目的。
就像是拔一棵树,
直接往上拔肯定没那么大力气,
但是给树松松土,
再摇晃摇晃,
树根就能拔出来了。
林川提及杀人罪,就是在给马明洗脱罪名做‘松土’的工作。
现在土已经松了,
是时候摇晃一下树干了。
“既然赵律师和我达成了共识,那接下来就好办了。”
“我们再回到视频开头。”
“我方当事人马明向原告李慧慧提出男女行为请求。”
“李慧慧口中说了‘不要’。”
“所以赵律师认为女方已经表达了出了抗拒,也就是说,接下来马明如果不停止他的行为,是否就是犯罪?”
林川嘴角勾出一抹弧度,
他这是在给赵秋霞挖坑,
但是赵秋霞却没有任何察觉,
因为她觉的,
林川说的话没有任何可疑之处。
相反,
对她们原告方还很有利,
所以她抢着回答了这个问题。
“是的,如果马明继续下去,那他就是强奸行为。”
赵秋霞感觉这是一道送分题。
“但如果我说,当时我方当事人马明听到李慧慧口中所说的‘不要’,以为是‘要’的意思。”
“所以才进行了下一步。”
“各位审判员。”
“在这种情况下,你们觉的,马明还构成强奸罪吗?”
林川疯狂的摇晃着‘树干’,
距离目标达成越来越近了。
嘶~
法桌上,
三名审判员都眯紧了眼睛,摸索着下巴,思考这个问题。
“嗯……”
“如果真如你所说,马明将李慧慧口中的‘不要’理解成了‘要’。”
“那……就和车祸致人死亡差不多。”
“非主观故意行为。”
“强奸罪名不成立。”
审判长冯建军思考再三,
给出了答案。
原来林川这家伙绕来绕去,
铺垫这么多,
就是为了从这个角度给马明洗脱罪名。
不得不说,
林川的脑子像是外星人的大脑,
他总能从刁钻的角度,
想出合乎法律又能让所有人认同的流氓结论。
但是——
冯建军依然不看好林川,
虽然找到了洗脱罪名的刁钻角度,
可是你又怎么证明马明当时是将‘不要’理解成了‘要’呢?
法庭上,
真凭实据永远是第一位。
主观的想法,
无法验证真伪,不能当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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