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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先说你好。”

作者:怜惊鹤

“一首歌的保质期,能有多久?”


“大概听不到了,就过期了吧。”


高三的时候,每节课都睡得像死猪一样,就差在课堂上公然打鼾挑衅老师了。


不是叛逆期不想听老师的课,而是单纯地犯困,感觉出生到现在都不曾睡过一个饱觉。哪怕那节课是班主任的,还是会在坚持了二十分钟左右眼皮慢慢地耷拉下来,灵魂四处游走,然后“叮”地一声,又睡完了一节。


老师只能看着倒下去的一片脑袋,既心疼又有恨铁不成钢的气愤,警告一句:“下次再睡罚扫厕所!”但是一学期下来,厕所都是隔壁班的清洁区,我们不曾僭越。


这时候最能提神醒脑的就是课间的十分钟,趁老师关掉课件,电脑暂时不工作的时候,有人斗胆上去放上一首歌。神奇的是,那些脑袋就跟着律动的旋律立起来了。


我就是那时,爱上了这一首《请先说你好》。后来,出了英文版,就像一个人有了替身,爱屋及乌,连同它也一并爱上了。


可能爱上一首歌最先爱的是它的旋律吧,例如这首,好像在倾诉一份隐晦的爱意。接着便是爱它的故事了,原本很相爱的人,注定是会成为见面只能说以示礼貌的“你好”的陌生人。但仅此一句,大抵也只有对方知道,这一句背后的挣扎、纠结、无奈和留恋。只有若无其事的关心才显得不冒昧和打扰,这是爱过才懂的共识。


其实我还是更喜欢英文版的词,独独喜欢一句。


YouKnowIWannabe


(你知道我想)


Youdestiny


(成为你的命运)


一首歌的故事,要有一个人作载体,保质期才会更久。我记得认识他的时候,经常跟他在网易云的“和你一起听”里面共听一首歌,就像共享同一个心跳。他喜欢的歌单口味单一,大多都是一些伤感得不行的情歌,而我爱好广泛,小众的纯音乐还是民谣都会有一些,能嗨起来的歌曲也不在少数。于是放着放着,伤感情歌就变成蹦迪曲库。


“你好霸道,总是换掉我的歌。”


他常常这么跟我说,明明自己还有一点享受的小傲娇在里面:“哪有,我这是给你扩充曲库!”


喜欢耍赖是我的特长,我想他是知道的。


除了歌,我们还会分享好多好多关于生活的琐碎。


在大雨滂沱的夜晚,我和朋友缩在小巷子里面的螺蛳粉店吃着粉躲着雨。


他会觉得大雨滂沱时去见久别未见的朋友很浪漫,以后他要和我一起,躲雨或者痛痛快快地任着性子淋一场雨。我很期待。


此外,他还和我盘托出各自成长的环境和经历,他在下雪寒冷的南方,我在炎热的南方,他有一段被欺凌的成长经历,我也有一段与男孩斗智斗勇的难忘过往。


真是,让人难以置信。


他很健忘,上周聊天的内容下一周可以接着聊,只有关于我的内容,才能记得一些。人生中收到的第一束花,他送的,卡片里配文“补回来的生日礼物。”


玫瑰和向日葵在我的怀抱里吸收着夜晚的养分,肆意地生长。


他算不上喜欢看书,但是会看一些,让彼此的话题更绵长不断。我送过的礼物里面,其中就有一本书。希望他读书,希望书解其惑,这是我的初心。


“你怎么会这么黏人?”


“我不知道别人,我只知道我有了依赖,我赖上了你。”真是一个奇怪的男人,活脱脱一只黏人的小狗。


小狗一天至少一个电话,一锅电话粥至少一个小时。小狗还喜欢胡思乱想,需要人摸摸脑袋轻声安慰。


小狗会忙于工作但不会困于工作,工作效率很高,只是为了挤出时间煲电话粥。小狗会做菜做家务,费劲弄好花样四出的摆盘只为一句夸奖。


小狗绝不肯先挂电话,总是习惯听着我这边“嘟”的一声空白之后才落寞地挂掉。小狗其实也挺孤独的吧?


……


当时脑子里还没有活在当下的想法。总是走到了未来才发现当下是如此可贵。


秋日红霞,枫林尽染。


爬上高高的山顶俯瞰这个现代化都市,天那边镀上一层金边。


我心里,打开一座思念的锁,藏进好多好多秘密不可与人诉说。


其实,遗憾在于,他在我身边,却又不在我身旁。


我们一起过一个新年,在倒数着奔向新年的那十几秒,我们不像别人在外撕扯着嗓子大声呐喊,尽情狂欢。


他会停在最后一秒,静静地在我的耳边对我说:“新年快乐!”


我逗他:“你不会跟每个女孩都这么说吧?”


“每个女孩都有人跟她说,我只负责你。我只跟你说。”


谁的脸上突然冒起了一朵恋爱的绯云?我不知道。


他会写信,像一个绅士端坐在书桌前为心爱的人一字一句地表情达意。


我们总是太像,性格到经历,都像照镜子一样,有某种复刻的相似。对待事情,一样地执着和认真,一样地迟疑不定和畏手畏脚,一样地想着遥远的未来,越想越感到现实的无力。


该怎么去趁活着用力地爱,到底是遗漏了去想。


所以我只收到他一封信,只来得及收到一封信。


“太阳来了我应当舒舒服服晒太阳,太阳走了我哪来资格责怪?”


谁是谁的太阳,我至今都想不明白。但同样想不明白的,还有我们就这样分开了的结局。


收到的玫瑰和向日葵,我只看见开得最灿烂的时刻,花苞一个个喷薄而出,尽情绽放。然后就开始慢慢凋零,没有水分,没有阳光,褪去浓烈的色彩,变成一朵朵可标本的枯花。


聊过的书,印象开始不那么深刻,看过的电影,绝不敢再看第二遍。


我也没有来得及吃上一顿小狗做的饭…


只有听过的歌,还平静地躺在歌单里,一首歌一个故事,足足快过一千零一夜。


我们是爱对方的。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就变成了我和你。


好像没有谁对谁错,这世界往往就是复杂在这,连个借口都会自己给自己找好。


“何事秋风悲画扇,人生若只如初见。”


我记得很清楚的是,试卷上就考这一句。


就考这一句,但还是答错了。


错了就是错了。


就像人一样,变了就是变了。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有人若彩虹,有人却一身锈。可笑嘛,可悲吧。


他说:“我们都是为了把我们当做彩虹的人活着的人。”


我不赞同。


有人一身锈,也值得为他活一次。


怎么办呢?哪怕是只有一身锈,我还是会觉得,遇见就好,遇见多好。


但还是很羡慕:


有人见面依旧能说一句:“你好!”


而有的人,大抵不会再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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