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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大金牙

作者:文森特

第二十八章大金牙


在军营一口气待了十年,对于外面的社会变成了什么样,胡八一是完全没有感觉的。


但手里拿着三千块的复员费,又看这普通饭馆子里六块钱一盘的鱼香肉丝。


胡八一就大致心里有了数,知道自己已经和社会脱节的太久了。


不过想想那些惨死在雪原和丛林里的战友,胡八一倒是也没什么可抱怨的。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他要怎么跟家里的父亲交代自己灰溜溜被踢出了军队的事情。


所以,下了火车一路回家后,绕着家门口来来回回转了三圈,胡八一最终也是没敢进门。


于是,天大地大肚子最大,胡八一随便找了个饭馆,想着先吃点东西再说。


万一回家后老爷子发火,今晚上可就要饿肚子了。


随后,饭馆里。


菜价太贵,胡八一也舍不得吃的太多,就抱着米饭一顿狼吞虎咽。


正吃着,就见门口走进来一个身穿老美皮夹克,脸上带着大蛤蟆墨镜的大胖子。


觉得这身还挺时髦,胡八一就多看了这人两眼。


而这人则也打量着一身军绿的胡八一,随后更是一屁股坐到胡八一面前,试探性的问道:


“天王盖地虎?”


闻言,胡八一顿时乐了:“宝塔镇河妖!”


“脸怎么红了?”


“找不到媳妇给急的!”


“那怎么又白了?”


“娶了只母老虎给吓的……哈哈!王凯旋!好你个王胖子,还活着呢!”


两厢见面格外热情,当年胡八一刚刚下乡插队时,就和王胖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后来一个人去当兵了,另一人就回了城市里,两人多年不见面,就偶尔用写信和对方联系。


结果没想到,缘分就是这么神奇。


十多年没见面,两人居然在这破苍蝇馆子里重新遇上了。


再一对暗号,胡八一就哈哈一声起来猛抱住王胖子:“没想到吧!我红军归来了!”


胖子也是激动的紧,蛤蟆墨镜下面的眼睛里往外流着泪:“老胡啊!没想到咱们终于又在陕北顺利会师了!”


“你咋不早说呢!咋这就回来了?仗打完了?”


“嗨,别提了……”


……


兄弟见面话就是多,从天南地北聊到谁家闺女,一直喝到深更半夜,脸红脖子粗的两人才被老板娘给赶出去。


约好了第二天见面的地点,胡八一就带着一身酒气背着行李回了家。


这一高兴喝酒一上头,连怎么应付老爷子的谎话也给忘了。


尤其还是大半夜翻墙进的家,差点被老爷子当成给贼给一棒子敲晕。


打着酒嗝,胡八一就干脆一挺脖子,将自己被提出军队强行复员回家的事给明说了。


出乎意料的是,老头听完后竟然不仅没生气,反而还又提来两瓶酒,爷俩大半夜又喝起来了。


按照他父亲的说法,胡八一做的没错,是个男人。


虽然纪律是纪律,但人毕竟还是有感情的,眼睁睁看着战友被畜生给炸死,他胡八一要是真的啥也不做,他老子反倒还看不起他!


另一方面,能从枪林弹雨的战场上活着回来就好,没挣到军功挺可惜,但保住命才是最重要的。


再后来,当地的退伍复员办主动找到了胡八一,主任也是当年从战场上下来的,非常理解胡八一被退伍的原因。


何奈他身上实在是没有什么军功,算来算去,退伍办就只能给他安排一个当地食品厂的保卫科副科长——说白了就是站岗放哨的保安。


可胡八一在军队里已经待了太久,身上是有股子傲气的,不愿意每天戳在那给人看大门。


再说每天固定时间上班下班,也不符合胡八一的心性。


后来和家里老爷子一商量,便打算和王胖子合伙,两人一起北上去做生意。


虽然还没想好具体要做什么,但先北上再说!


……


再后来,一转眼,八十年代。


眼瞅着两人都奔三十了,明明是全国人民都纷纷下海做生意的大好时代。


但胡胖两人的摊子却是越做越差,干啥啥不行,直到最后只能骑着三轮车满街转悠,跟混混似的到处放音乐卖录音带和唱片。


而这天,两人为了躲避工商局的追查,七拐八拐的就逃进了京城里专门卖古董的地方——潘家园。


虽然胡八一祖上,他爷爷胡国华就是专门搞古董的。


但因为那十年的特殊时期,胡家被抄家了好几次,家里愣是一点之前的宝贝都没留下。


所以到了胡八一这一代,他也就对古董这行一知半解,只听爷爷讲过一些床前小故事。


对于那些地摊上的古董老物件,胡八一和王胖子两人也是嗤之以鼻,带着一股子酸味,说这玩意就是骗傻子钱的。


转悠着,闲来无事,王胖子就打开他们那破喇叭,把三轮车往角落里一停,两人拽的跟二五八万一样戳在那放着歌,等着人来买磁带。


这一来,自然就吸引了不少奇怪的目光。


旁边一个地上摆着古董的小摊子老板觉得好笑,就拿着烟凑过来给两人散了一圈,一笑,他那嘴里就露出一颗闪闪发亮的大金牙。


“我说,二位爷。”大金牙一边给胡八一点烟,一边好奇的打量着他。


“在潘家园的地界上卖录音带,可这整个四九城都找不到第三人了,您二位真是人才,日后必成大器啊!”


胡八一猛吸一口烟,在京城里混了这么久,他说话时也不自觉的带着一股子京腔。


就对大金牙说道:“您甭拿这话挤兑我们,咱哥儿俩是跑来这躲工商局的,跟特么撵狗一样追着不放,这不一晃神就躲这了。”


闻言,大金牙拱了拱手:“那没关系,来了就是客,潘家园里不分高低贵贱。”


“但这位爷,我怎么瞅着您像是当过兵的呢?七九年为人民服务过?”


当兵的身上都有一股特殊的气场,被人看出来,胡八一倒也不觉得别扭。


随即,三人就蹲在地摊边上叼着烟盘起了道。


大金牙的爹不像胡胖两人那么根正苗红,他老子是个专门倒斗的民间手艺人,后来被国军抓了壮丁,也算是祖上当过兵。


而大金牙自己则在北朝战场上把腿给冻坏了,复员后做不了别的,就继承老子的家业干起了倒腾古玩的生意。


王胖子不懂这些,听大金牙一吹就觉得一愣一愣的。


但胡八一却是乐了,倒斗的手艺人,说起来好听,但说白了这东西不就是个挖人坟的贼吗?


听大金牙吹的厉害,胡八一就心想探探这人的底细,便问道:


“那照您这么说,您家老爷子当年可是正儿八经的摸金校尉啊?”


“有没有摸出来过啥好东西?比如肉粽子什么的?”


盗墓这一行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干这行的自然也不能满世界说自己是专门给人挖坟的贼。


所以时间久了,这一行自然也产生了属于自己的独特文化。


而“粽子”,特指的就是棺材里保存完好的尸体。


大粽子,则是说僵尸、恶鬼、不化骨之类很邪性的东西。


肉粽子,自然就是指身上带着值钱陪葬品的那类尸体。


所以一听到胡爷说肉粽子,这本来没拿他们两当回事的大金牙顿时就肃然起敬,重新打量了两人一翻,就非要拽着两人去东四城那边涮顿羊肉。


闻言,和胖子一对视,胡八一就心说反正自个身上拢共就十块钱,本来还在发愁晚上的饭辙呢,现在既然有人上赶着请饭。


那这顿涮羊肉他们自然也没有拒绝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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