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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目标艾欧尼亚(求收藏)

作者:我是猴子请来的豆

(惯例求收藏)


麻溜的站起身来,张开双臂,仰天长啸:“哈哈哈!我终于成功啦!”果然还是我大中华底蕴深厚,道德真经也能提取魔力,等等这应该不是魔力了把,不管了,总之这是成功的第一步!


至于易筋经林凌早给忘了,拥有天赋点的关系,林凌根本就不需要,易筋经就要显得鸡肋许多。


天赋?林凌天赋差吗?一天就能够靠着冥想术感应到魔力的存在,凯特琳都被林凌的天赋吓到了好吗。


“再走就要到铁脊山脉了,金克丝你说我们是一直往南走去战争学院,还是往西面走去德玛西亚,亦或者是去东面的诺克萨斯?”


皮尔沃特夫在瓦洛兰大陆的最北端,和祖安只有一海之隔,然而因为有铁脊山脉这道天险的缘故,它可以说是一个独立自由和平的象征。


很少会有商队会冒着被铁脊山脉里各种强大的魔兽突袭的危险而来到这里,去的只有大背景的商队,聘用十多名5级左右甚至是6级的强者来守护商队,才能成功通过铁脊山脉。


林凌穿越就降落在这附近,那几天的遭遇他任记忆犹新,对于大自然他始终都是保持着敬畏之心。


“都不去,”金克丝皱了皱琼鼻,指着附近的大河说道:“往东北方向走,我们去港口,坐船穿过守护者之海,去艾欧尼亚!”


“呃……好把,你说了算。”一个初出茅庐的新手,林凌并不会去质疑金克丝的选择,她可是一个英雄,她说去艾欧尼亚一定有她的道理。看了一眼自己的钱袋,心虚的问道:“从这里出发穿过守护者之海到艾欧尼亚,船费应该很贵吧。”


“还好把,每一个人只要500铜币。”


“这么便宜?!”林凌不敢置信的喊道。


数了数手指,金克丝低声道:“如果我们速度再快一点,赶上每个月月底蓝灯商队的商船,搭乘他们的船,应该会更便宜把。”


“咕咚,”某人咽口水的声音,林凌还真有想过去与世隔绝的海岛艾欧尼亚去看看,毕竟那个地方的女英雄可是出了名的多啊!除了长相貌美的女英雄,还有许多实力强大的男英雄。


明明是一个海岛,却有着不亚于两大国的英雄数量。


无极剑圣易大师,盲僧李青,野兽之灵乌迪尔,影杀之劫……


每个人都是大名鼎鼎的存在,艾欧尼亚不仅是一个中立国家,也同艾欧尼亚人,天性和平。在艾欧尼亚,外交是一门艺术,外交官受到所有居民的尊敬。艾欧尼亚法院是全瓦洛兰公认的公平和中立的典范。所以艾欧尼亚审判官是最受青睐的职位。


不仅如此,那个地方不仅是人类,就连约德尔人和一些稀有种族也都会出现在那个地方。


皮尔沃特夫虽然安全,可却没有见到任何一个约德尔人的存在。


“那蓝灯的商船还有多久出发?”


“五天。”


“还来得及!”抓过金克丝的小手,就往东北方向赶。


三天后……


“老板,来一杯朗姆酒!”


林凌一脸灰尘,风cheng仆仆的推开酒馆的木门,一屁股坐到了一个空位上,金克丝一蹦一跳紧随其后,和林凌这半死不活比起来,金克丝精神饱man,最多只是好几天没打一发有些憋得慌。不过因为有林凌一直陪伴在她的身边,金克丝对爆破的需求也在逐渐的减少。


金克丝为什么那么喜欢制造爆炸?或许是想用爆炸来填补自己内心的空虚把,只有在爆炸时她才会觉得自己还活着。


“来了,您的朗姆酒!”话音刚落,酒馆的老板就笑呵呵的端来了一大杯木头做的酒杯,搁到了林凌面前:“2铜币谢谢惠顾。”


“给你10铜币,再给我来一杯新鲜的热牛nai。”取出10铜币,丢给老板,林凌举起朗姆酒仰头就是一大口,冰爽的朗姆酒流过喉咙,舒爽的让林凌情不自禁的呻ying起来:“啊!好爽!”


金克丝对这种地方可不感冒,不管是什么酒馆都少不了刺鼻的烟味和一大群经常泡在酒馆里的酒鬼们,和几个稍有姿色穿着暴露的女服wu员。


“您要的鲜奶,100%新鲜,是今天早上刚刚从农夫手中收购的。”


金克丝不满的向老板问道:“装朗姆酒的杯子这么大,为什么装牛nai的杯子这么小?”


“呵呵,先生您的妹妹真可爱。”老板见金克丝质问自己,微微一笑,转身离去去干别的事情。


金克丝见老板不理自己,刚想动手,却被林凌一把抓住,林凌看着金克丝对她摇了摇头:“金克丝,牛nai这种东西可是奢侈品,老板没有给错,喝了把,对你的身体好。”


“不想喝,我也想喝酒。”推开牛nai,金克丝生气的嘟起嘴来。


“你还想不想变漂亮了?牛nai对女人可是好东西,长期喝牛nai不仅可以女人的皮肤变得嫩滑,你还在发育期,如果天天和你也会有凯特琳那样的胸,这样就不用嫉妒她了。”


“谁,谁嫉妒她们了!”被林凌道破,金克丝小脸噗通一下变得通红,“不过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我就勉为其难的喝了这杯把。”


她啊其实就是一个傲娇的小萝莉。


没有一个女人不喜欢自己身材变好,这些天的交流林凌也已经知道为什么金克丝喜欢叫她们老女人,无非就是羡慕她们的身材好。


这个世界的牛nai可是奢侈品,只有有钱人和贵族才喝得起,一大杯朗姆酒只要2铜币,而这拳头大小的牛nai却要8铜币之多!8铜币啊!一个穷人家一天的开销才不过10铜币左右把!


黄se的朗姆酒,在林凌手中摇晃,杯底还沉淀着些许杂质,如果放在地球这样的酒八成没人买,可这里不是地球,没有地球上那么讲究,是男人就一口干!都是在刀尖舔血的担任,根本不会在乎这些。


又是一大口,连杂质都不放过,全部灌入口中,那种略带苦涩的味道久久残留在口中。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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