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温交小姐有条件报仇,却一直没有报仇?
2.为什么温交小姐有条件自杀,却一直没有自杀?
3.为什么直到刘洪死了之后,温交小姐也自杀了?
为什么?因为刘洪才是温交小姐的情郎!只有这样才解释得通。
当年在洪江渡口,刘洪、李彪两个水贼杀了陈光蕊,如果真的只是为了劫财劫色,那么,这两个水贼就会财物平分,女人也要平分,先强轮,再商量:这个女人究竟是杀掉,还是藏起来压寨。
可都不是,钱也没要,居然是:刘洪穿了光蕊衣冠,带了官凭,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我们再看这一幕的细节:“先将家僮杀死,次将光蕊打死”。
家僮是“杀”的,一刀就解决了,光蕊是被“打”死的!打,比杀要慢得多,刘洪为什么要打?打是在泄愤,多数是边打边骂:“我叫你干...!”
小姐见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将身赴水,刘洪一把抱住道:“你若从我,万事皆休;若不从时,一刀两断!”
这句话真是耐人寻味啊,你若跟我过日子的,我也不计较你跟陈光蕊的事了,反正你已经有了我的孩子,你若不跟我过日子,我就跟你一刀两断!
刘洪若真的是劫色,根本就用不着说这番话了,先捶她两捶,看她老不老实!
而作者用的“一刀两断”这个词实在是妙啊。各位看官,你们都以为刘洪是要杀小姐么?不是滴,是在用“分手”吓唬小姐!
“一刀两断”,百分之百的指“分手”!为什么?因为小姐本来就是准备去跳河自杀的呀,你还再用杀她吓唬的了么?!所以,小姐不是怕死,而是怕分手!
刘洪把她的肚子搞大了,为什么又不要她了呢?现在怎么又在船上呢?只有一种解释:刘洪的家庭反对他娶温交小姐。
刘洪与温娇应属自由恋爱,因为家庭反对,才不能结婚,不能去抢绣球,如果是他自己不爱小姐了,他现在也不会化装偷跑到这船上来打死陈光蕊。现在,已经把光蕊打死了,你若不从我,我就再回去,看你怎么办!小姐怕的就是这。
刘洪的家庭势力一定不小,如果比丞相低,也不敢那样做,两家大概是势均力敌,而且是对头,这从后面可以看的出来,刘洪在官场上应付自如,绝不是一梢公水贼做得了的,丞相在知道真相后,一纸公文就能解决的问题,却要跑到皇帝那儿讨来六万御林军去剿,就说明刘洪的家庭势力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各位看官啦,看书得仔细,作者这样写,都是有用意的,你自己想不通了,却说作者水平臭,这是什么道理?!
刘洪是爱小姐的,因为小姐已经结了婚,刘洪的爹妈才放松了监控,刘洪才得以脱身,尾随而来,买通开船的李彪,化装成梢公,打死光蕊,与小姐私奔,改名换姓,连显赫的家世都放弃了,情愿与小姐躲在江州过小日子。如果是在京城,那她们就是不可能的故事。
刘洪必然是深谙官场之道,行事分寸恰倒好处,才得以十八年来不升不降不调不露。否则,一个水贼又怎么能够胜任得了!不露出马脚才怪咧!
小姐十八年来必然是经常写信回去:爸妈,我很好,很幸福,勿来,勿念,光蕊工作很忙,有时间我们就回来看您。
小姐要是不帮刘洪打掩护,请问:她能瞒得住一十八年吗?!你怎么解释?!
详细分析:
1.丞相这边
为什么丞相没来看过她?这只有两种情况:
a.是丞相不想见到她!自从女儿出了丑,希望快点把她嫁出去,越远越好!
b.是小姐写有隐瞒真相的信件寄来,才可以阻止丞相过来看她。
以上任何一种情况,都可以导致丞相没来看她。
2.小姐这边
小姐如果想报仇,十八年中一定有机会写信回去。但是一直没有。这就足以证明小姐写有隐瞒真相的信件寄回,或是没有任何信件寄回。总之是没有揭发刘洪。
所以,只有这样解释,逻辑上才是通顺的。
若只按表面文字,刘洪只见了小姐一眼,就被迷住了,顿时淫心大发,杀人劫色,何等的猖狂!大家可以想象得到,这究竟是个怎样的色魔?
那他怎么当了shi长之后,反而又收敛了呢?按这个色魔的本性,再加上江州土皇帝的权利,应该更加有条件滥发淫|威才对啊,应该比原先更加色胆包天才对呀。
可是他跟小姐过的一直很好,从小姐要僧鞋,找寺院这一段可以看出,他都是顺着小姐的。直到丞相发兵来捉,从梦中惊醒,也没有发现他有一妾。
可见刘洪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色魔。
如果小姐怀的那个孩子(唐僧),不是刘洪的,刘洪会对小姐这么好?而且十八年来,人都半老了,还这么好,那就只能说明:小姐与刘洪才是真正的原配夫妻。而且从感情上讲,比任何一对夫妻都要好的多。
小姐为什么要弃婴江中
上回推出的结论:刘洪与温娇才是真正的的原配夫妻,而唐僧则是刘洪与温娇所生。只有这样解释,逻辑上才是清晰、通顺的。
但是,有的朋友可能会有疑问:既然唐僧是刘洪与温娇所生,那么,刘洪又怎么会要杀掉自己的亲生儿子呢?
今天就来解答这个问题。
“忽然刘洪回来,一见此子,便要淹杀”。
是不是真的如此呢?事实上,刘洪并没有杀这个孩子。
刘洪打杀陈光蕊与家僮的时候,是何等的干净利索!那么,请问:刘洪如果要想杀掉一个婴儿,究竟简不简单?究竟需要耗费多少必要时间?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只要刘洪愿意,可以在任意时间,采用任意手段,马上令这个婴儿当场毙命!可是他并没有这样做。
刘洪如果要杀一个婴儿,只要一秒钟,怎么可能拖了一个月还不动手呢?
婴儿的下落,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呢?原文中写道:
幸喜次早刘洪忽有紧急公事远出。小姐暗思:此子若待贼人回来,性命休矣!不如及早抛弃江中,听其生死。
由此可见:做出这个弃婴决定的人,并不是刘洪,而是小姐本人。小姐是在背着刘洪的情况下,一个人偷偷跑到江边去弃婴的。
那么,小姐为什么要弃婴江中?
一般的说法是:小姐担心刘洪害死儿子。这个说法根本就是说不通的!因为把婴儿抛弃到江中去,婴儿在江中只可能死亡的更快!
这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要比她所担心的可能发生的后果还大些,还快些。所以从逻辑上就是说不通的。
各位女士先生们啊,凭良心说,把自己的孩子抛弃江中,听其生死,还有没有这个婴儿活的命?!这个婴儿能够被他人捡到的几率究竟有多少?
如果她真的是希望这个婴儿活,那么,她至少有以下办法:
1.她可以向刘洪求情,她完全能够求得了这个情,反正我已经顺了你,你就饶了这孩子一命吧。总要比丢在江里好得多!
怎样证明她能够求得了这个情呢?那就是:从孩子一出生就要杀掉,一直到满月了,还没有杀掉。这就说明小姐求情很有效,刘洪已经饶了这孩子一命。
2.她可以把孩子放到街上人多的地方去,这样,孩子被别人捡到的概率只会更大。总要比丢在江里好得多!
她是怎样做的呢?她是直接抱着孩子往江里丢。原文中写道:
正欲抛弃,忽见江岸岸侧飘起一片木板,小姐即朝天拜祷,将此子安在板上,用带缚住,血书系在匈前,推放江中,听其所之。
可以想象得到,要是没有那片木板忽然飘过来,孩子肯定就直接抛向了江中!
就是有那片木板托着,孩子在江中飘荡,也不是很容易就能被人发现的!只要有两三天没被人发现,那么,这个婴儿就会必死无疑!!!
既然她怕刘洪谋害此子,性命休矣,难道她丢弃江中,听其生死,不一样也是性命休矣?!甚至,死的还要更加快些!
所以,把孩子丢往江里,就是很有问题的做法。
那么,温交小姐究竟为什么要抛弃掉自己的孩子呢?书中有很明确的答案。
因为在唐僧出世的时候,有一个叫南极星君的神仙跑来告诉温交小姐说:“此子异日声名远大,非比等闲。”
这就是告诉她,你的儿子不会死的,将来还很不一般。
南极星君又交代她说“汝可用心保护。”可是,她并没有用心保护,不但不用心保护,反而还往江里扔,往江里扔,就是要他死!
为什么要他死?就是因为南极星君对温娇说:“汝夫已得龍王相救,日后夫妻相会,子母团圆,雪冤报仇有日也。”
听到这番话,小姐的反应很不正常,居然是“无计可施。”
此子留下是个祸根!将来必然要来找她和刘洪报仇。这才是弃婴江中的真正原因!所以,温交小姐才做出了一个很艰难的抉择:背着刘洪,弃婴江中!
因为这个孩子是个灾星,他们走到今天这一步,完全是由这个孩子所赐,这个孩子从怀上起,他们就厄运不断!可以说他们对这个孩子是恶恨之极!
而且,神仙明确的告诉了:这个孩子将来还要再次危害他们!
所以这个孩子从一生下来,他们就不想要了!留下来必是个祸根!
因此,为什么要抛弃婴儿的过程,非常清楚:
1.不是刘洪要抛弃婴儿。
2.是温交小姐背着刘洪去抛弃的婴儿。
3.抛弃婴儿的目的,是怕这个婴儿长大了再次危害他们。因为这是神仙说的,小姐听了,“句句记得”。
观音菩萨的黑帐
关于唐僧的身世之谜,前面已经推出了以下3个结论:
1.唐僧不是陈光蕊的儿子。
2.唐僧是那个水贼刘洪的儿子。
3.唐僧报仇,是由这一事件的总策划者观音菩萨安排的。
只有这样理解,逻辑上才是清晰完整的。否则,若只按表面文字,就必然漏洞百出,完全说不通。
以上的结论,虽然在逻辑推理上是通顺的,但有的朋友可能会问:你有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呢?当然是有证据的。
要证明唐僧不是陈光蕊的儿子,证据有3:
1.陈光蕊结婚仅8——18天就死了。而温交小姐居然已经确认怀了孕。
2.第37回说,唐僧是在陈光蕊死后仅3个月出生的。(这就足以证明了。)
3.但有的朋友可能会怀疑,这个时间上是不是作者有笔误?我可以肯定地说,这个时间上没有任何笔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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