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杀生的讲究
杀野猪通常,在各个国家过程都不一样!
在华夏,杀猪前很多屠户喜欢先给野猪放血!
因为猪血,是一个十分有营养的好东西。
里面不但能补充许多微量元素,口感也十分的不错,在荒野之中,而且能从猪血中补充少量的盐分。
“等下猪血,你用竹筒接好,可别浪费了。”
只见此时,野猪也已经被墨凡,用三根木棍搭建的支架,吊了起来。
这次的,是墨凡之前就准备的一片坚硬竹片,经过少许打磨后,就是一把切肉的好工具。
苏子沫早就蹲在了墨凡的一旁,拿着一个空竹筒道:“我准备好了。”
墨凡这当即竹刀,朝这头野猪的喉咙,猛然刺去!
野猪皮之所以坚硬,是因为他们经常喜欢磨树,来锻炼自己的皮肤!
但是喉咙这块,却是十分的脆弱,所以哪怕是竹刀用点力,也足以刺穿。
只见,这头野猪顿时发出了巨大的咆哮声!
显然,这头野猪,到了现在还没有彻底的死绝!
这也证明了墨凡的决定是正确的!
如果要是等到野猪真正的死亡,估计这头野猪,也会因为伤口感染,最后变成病猪!
趁野猪没死时,将它杀死,只要不吃它伤口附近的肉,就不会以后太大的问题!
野猪咆哮了几声后,便彻底没气了。
“这坚强的野猪,终于死了!”
“不得不说野猪的生命力是真的顽强啊!”
“生命顽强有什么用,还不如一死白了!活着也是痛苦!”
“说的不错,这一刀下去,这野猪不知道,少受了多少痛苦!”
“没有人好奇姐姐一点都不害怕吗?”
...
直播间的观众,也不由对这头野猪默哀了起来,也更加好奇起了苏子沫的反应。
毕竟杀野猪这样血腥的事情,女孩子一般都会很怕吧?
随着竹刀的插入喉管,猪血顿时竹刀弧度顺势涌出,宛如激流的小溪一般!
而这时的苏子沫,脸上哪里有一丝害怕。
直接拿起了竹筒,接上了猪血,任由猪血飞溅,洒了自己一手,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姐姐居然不怕杀猪?”
“厉害啊!我看的眼睛都不敢睁开!”
“姐姐是个猛人,在下佩服。”
“听说,姐姐和墨凡是一对孤儿!墨凡这小子是姐姐带大的。”
“那怪不得不怕,穷人孩子早当家,对于她们来说,杀鸡杀鸭都是自己做的吧?”
“厉害,厉害,现在我家鸡鸭,还是我妈杀的。”
...
的确如观众所说,苏子沫对于杀生这一关,早就已经习以为常!
这一点在野外来说,是一个不小的优势!
很多人因为没有杀生过,哪怕在荒野捕捉到了猎物,由于没有杀生经验,根本就不知道猎物何从下手。
而且就算下手了,也不会将食物,最大利用化。
而有经验的苏子沫就不一样了。
只见猪血在装了一筒半竹筒后,墨凡就开始刨肠破肚了。
一开始用工兵铲,小心的割了一道缺口,然后用竹刀顺着缺口,顺势切割。
只见野猪的内脏顿时“哗”的一下,就滚落在了草地上。
浓烈血腥味,让苏子沫都不由皱了皱眉头。
而大白则是眼神犀利的,四处扫视了起来。
血腥味对于肉食动物来说,可是绝美的香味!
要是不能警惕好,很有可能会遭遇其他肉食生物的打劫!
好在大白也把自身的气味散发到了附近,一般的肉食生物,可没有几个刚和狼抢食。
墨凡则是开始清点了起来。
内脏里面,毕竟也不所有东西都能吃的。
例如猪肝、猪心,猪肠是能吃的,但是猪肺却不能多吃,家养的或许还可以,但是野外的因为吸食了太多泥土,对人体有害。
但是大白就没有这个担心了,它的胃功能,可是比人类要强大的多。
墨凡将这些内脏,一一分了出来,最后阔树叶盛放了起来。
最后,就是猪肉切割。
猪皮首先被墨凡用竹刀小心的,切割了出来,虽然这块野猪皮,并不是很大,不能做一件完整的衣服。
但是用来制作一些小配件,还是不错的选择。
至于猪身上的其他地方,则是按块分割。
猪头,对于苏子沫和墨凡来说,自然首选不会吃的部位,不过墨凡却是从其中取出猪脑。
野猪脑比较新鲜猪肉,要更为的细腻柔和,乃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然后便是猪身上的五花肉,以及猪腿肉,不过因为伤口发炎的缘故,墨凡剃掉了大部分的腿肉。
随即,墨凡用竹刀将大部分肉分成了一小块的长条形状。
一头野猪,去皮、头和骨头后,也就差不多有40公斤肉左右。
墨凡和苏子沫自然不可能全部吃完,哪怕加上了大白。
而这些肉如果不尽早食用,在这样的天气下,12个小时左右就会变成腐肉。
所以,保存是一个很重要的事!
而长条形状的肉,这可以挂在火架旁,让高温和烟将这些肉的水分蒸发加速,成为肉干,从而能保存极长的时间。
“搞定!”
当这些东西整理完毕时,此时的天色,都不由已经到了夜晚。
一大坨的肉,在他们二人周围堆的满满当当。
让他们有种瞬间暴富的感觉!
“小凡,我饿了。”苏子沫捂着咕咕叫的肚子开口道。
今天一天的运动量,简直远超于平常,所以之前的那点食物,早就在肚子里面消耗干净了。
“哈哈,今天肉管饱!”墨凡此时心情也是极度兴奋。
“吼、吼。”大白也在一旁开心吼叫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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