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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震懵全场的回复!【求收藏!求鲜花!】

作者:律师斯内克

“有趣有趣,这个商学生还真有商业头脑啊!”


“就是说啊,还为这事儿,专门联系了五个投资公司,这份魄力非常可以啊!”


“我就想知道,可乐公司这边是怎么处理的,不会真的专门送一架飞机过去吧,两千万美金换回来七十万美金,这不得赔死啊!”


在所有人的注视中。


昊天呵呵一笑,“可乐公司自然不可能真送一架飞机,跟商学生的解释,说这只是一个玩笑的广告,他们一开始就不打算送,目的就是为了促销。”


“但商学生却认为可乐公司拒给飞机的行为,构成了合同违约及欺诈,于是将可乐公司告上法庭。”


重头戏来了!


所有观众眼睛瞪得更大了!


昊天继续道:“这起官司引起了当时全米国的轰动,我只说最后的处理结果。”


“1,此商业广告不构成要约。”


“2,正常人不会认为可乐真的会提供战斗机。”


“3,可乐的行为根据法律不构成欺诈。”


处理的结果很简单,仅仅几句话。


很多观众在这之前,已经猜到了会是这种结果,可当听到昊天说出最终结果后,还是有些无法相信。


毕竟,这可乐公司在宣传这则广告的时候,明显是故意为之的,可为什么最后却没有一点儿事情?


“呵呵,这个问题梃早的时候我就解释过了,在法律上,有一个符合一般人认知的概念。”


“很显然,一个具有社会认知能力的正常人,根本不会相信喝可乐就能获得战斗机,所以,可乐公司并不构成欺诈。”


当昊天说出这两段后,很多观众都想起之前昊天状告红火公司的事情了。


天天嚼红火,事业一定红红火火。


很明显,站在一个具有社会认知能力的正常人角度,也不会有人相信嚼口香糖就会事业变得红火,所以,这也不构成欺诈。


当然,最后红火公司改广告词,纯粹是单方面的怕了,其在法律上,并不违法。


“所以,大魔王的意思是,这次购车事件,就算不是价格标错了,而是故意这么标的,最后的结果,依旧是4S店可以合法拒绝卖车?”


“按照可乐公司案例最后的处理结果而言,好像是这种结果。”


“西方的法律制度完善,**有很多都是以西方国家的法律作为参考的,这事儿十有八九会是这么解决的。”


相比较于之前的争论,又是站在老人这边,又是站在4S这边,显然,昊天这一则经典案例一出,观众们都偏向于同一方了。


“看来大家对这事儿已经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了,那我就不多说什么了,我只简单分析一下米国法院的第一条判决结果。”


“此商业广告不构成要约,这句是什么意思?”


“《合同法》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我们再看4S店的广告,究竟构不构成要约?”


“答案很明显,并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的意思就是,我希望你与我建立合同关系。这只是一个希望,根本不具备合同效力。换言之,这个广告上的价格,不等于最终合同成交的价格。”


“其次,买卖合同,也是要双方达成合意,才能成立的。一方愿意,一方不愿意,买卖也成不了。”


听到昊天解释到这里,很多观众也都明白过来了。


如果4S店坚持不卖的话,那这个合同就成不了,大爷也就不占理了。


这时,一条红色弹幕飘过。


是一个问题——


【如果迫于压力,以及遵守诚信等等,4S店同意以12.98元的价格,卖给大爷车子的话,又该如何分析呢?】


这个问题的抛出,也是正中许多观众的心坎。


虽然从法律上而言,4S店不存在欺诈等违法行为,但毕竟渔轮压力吓死人,再加上现在讲究诚信为本。


4S店同意12.98元价格卖车,虽然亏了点,但这件事情如今已经引起很大轰动了,4S店可以起到很好的正面宣传作用。


12.98万元,换一个诚信的口碑,这也很合理么!


“呵呵,如果4S店真的这么做了,那才叫违法呢!”


这时。


昊天突然出声,瞬间引起了所有观众的错愕。


什么情况?


观众们都懵逼了。


为了起到正面宣传作用,特意同意12.98元卖掉车子,这怎么能叫违法呢?


这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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