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负责了……负责了……”
洪辰一句话撩得红袖的俏脸,腾得一下通红,羞得低下头,手指磨动衣角。
站在旁边的陈凝雪,轻哼一声,道:“红袖可是我的人,小书童,你要拐走我的人,可要经过我同意才行!”
满脸通红的红袖,跺脚气道:“小书童,你可不许瞎说了,我……我是小姐的人!”
洪辰浑然不在意,挥手说道:“没关系,你家小姐是我的人,所以你也是我的人了。”
这下子,陈凝雪弄得满脸通红,有点结巴的说道:“你……你别瞎说!我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成你的人了。”
洪辰淡定的洗漱、穿衣,然后驾车出门。
临走时候,陈凝雪还在跟红袖讨论,小书童到底干嘛去,一天到晚往外跑。
最重要的……
你一个书童,不陪着自家的小姐念书做功课,怎么往外跑。
洪辰出门问清楚去书圣家的路怎么走之后,驾车去了陆熙之的府邸。
陆熙之府邸现在门庭若市。
书圣千金买十岁少年书画的消息,早已经在王都传开。
所以王都很多人,闻名而来。
目的很简单,就是想看一下,能让书圣陆熙之,耗费千金购买的书画,到底是什么样子。
书圣倒也没有下门禁,大大方方把两幅书画,装裱好后,摆放在中庭,供众人观赏。
洪辰到了之后,把马车停在府邸门外,翻身下马,走进书圣府邸。
“这么多人?什么时候书圣的家里,搞得跟菜市场一样了?”
洪辰一边往人群里挤,一边小声咕哝。
中庭已是摩肩接踵,人挤人都快踩进花圃里了。
许多人围观两幅字画,不由点头,发出感叹声。
“好一个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字好,但写得内容更好啊!”
“难怪惊动书圣,忍不住耗费千金购买,确实了得,确实了得!”
“很难想象,这个会是一个十岁少年写得。”
“可恶,我感觉自己一把年纪,可能活到狗身上去了!”
懂行的人,对两幅字画赞不绝口。
“白日依山尽这幅字,写得也端是了得。”
“分明没有画画,但是观其字,读其文,一幅无比逼真的画面,便从纸上跃然而出!”
“我一个书法大家写的字,竟然不如一个十岁小孩写得?真的是……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几名书法大家,抬臂用宽大的袍袖掩面,痛声哭泣。
显然是被洪辰写的字,弄得羞愧难当。
当然,也有人质疑,并不是很相信。
“一个十岁小孩子,能写出这样的字,你们也相信吗?”
“你们太天真了吧,我觉得是炒作,否则想一想,怎么可能对不对。”
“没错,没错,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这个红尘居士的名字,一看就是老爷爷级别的人物啊。”
质疑的声音越来越多,越来越大。
“奇货可居”。
如果是一个十岁小孩,能够写出堪比书圣的字,自然引起的轰动更大。
但倘若是个隐世不出的老爷子,写得一手好字,震惊效果,便不会有那么大。
十岁“书圣”,更令人惊奇!
“凡夫俗子,怎么能懂我的天赋?”
这时,人群之中,传出一道稚嫩的声音。
众人循声望去,看到一个十岁的少年,挤了进来。
大家自动给洪辰让了一条道路。
洪辰老神在在地走到了中庭。
“就是你吗?”
“你是那个红尘居士?”
“你卖了书圣价值千金的书画啊。”
洪辰抬起头,小脸傲然的说道:“正是我!”
“切,是冒充的吧?”
“从昨天开始,就有许多小孩,冒充红尘居士,结果写的字跟螃蟹爬一样。”
“你要真是红尘居士,便写给我们看一看。”
众人不相信洪辰就是红尘居士,怂恿洪辰写一个给他们看看。
书圣的孙女陆倾潇闻言,挥手道:“为红尘居士笔墨纸砚伺候着。”
很快,下人端来了桌子,然后铺上最好的纸张,用得也是最好的毛笔和墨汁。
陆倾潇说道:“红尘居士,请。”
洪辰哼了一声,上前持笔,扭头说道:“今天就让你等,瞧一瞧,什么叫做写字。”
说罢,洪辰上前,在桌案上持笔狂书,挥洒墨汁,气度奔放豪迈。
但从写字的气势上来看,洪辰比书法大家还像是书法大家。
众人沉默不语,屏住呼吸,看洪辰写字,大气不敢喘。
洪辰狂书一番,然后拿起纸,给他们看。
“瞧一瞧,我是不是红尘居士!”
人们睁眼一瞧,又气又怒,又惊又喜。
纸上赫然写着五个字——
狗眼看人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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