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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竟有此等败类?

作者:福源

“不不不,魏秘书你误会了,我这是五爪金龙!”林晨眯着眼睛轻笑道。


在大唐时期,或者说宋朝以前的时代,人们其实是不承认‘金’这个字的,因为金非常的俗气。


况且,那时候冶金工业也不发达,大多数人其实没见过金子,甚至是不知道金子,可不是脑残电视剧中到处黄金的场景。


到了宋朝,各种基础在历史上异常发达,安于享乐,同样促进了冶金工业的进步,那时候才多了很多金子。


要知道,在李世民这个时代,很多时候,铜钱都是不够用的,直接以布匹等值钱的货物,以物易物。


就是国家收税,大多都是粮食布匹等,这些东西不易存放,所以往往一年后就十不存一了。


这也是为什么,连国库都那么穷的一方面缘由。


李世民的黄袍,虽然其中有金,但却称为‘黄’,皇袍其实就是黄袍演化的。


‘黄’在大唐代表的是土,根据五行来说,中央是土,所以番邦称为中土大唐。


而天朝这个词儿,其实在商周时期就有了,意思是中央之国。


只是后来因为皇帝专权,都用自己的国号,直到后世,天朝这个词才再次提了出来。


“国主休要胡说,这明明就是五爪黄龙!”魏征很直接的怼道。


那满是皱褶的脸上,一副你别转移话题,老子看的一清二楚的表情。


“魏秘书,住口!”李丽质呵斥道。


在大唐有点怪,武官中有女人,比如曾经的平阳公主李秀宁。


但是,文官中除了武则天时期,就没有女官。


在李世民时期,就是长孙皇后,也只能是私底下和李世民提建议,当着大臣的面绝对不敢谈什么国事。


李丽质这情况算是特殊情况,可谓是大唐头一份。


“长公主殿下,你……”


魏征话还没说完,林晨举手打断道:“魏秘书,我给你讲个小故事!


说,有那么一个穷书生,他买不起书,甚至是借不起,但他很想学习!


所以,他找到了机会后,就偷了大户人家的书,然后被逮着了。


大户人家问他为什么偷书,他振振有词的说,窃书不算偷!


魏秘书觉得,窃书算是偷书吗?”


魏征瞪大了凹陷的双眼,怒火蓬勃道:“竟有此等败类?是谁?!”


“这只是一个故事,魏秘书不必要计较!”


林晨摆摆手,笑眯眯道:“在《庄子·胠箧》中说: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用大白话说,偷一点小东西的人,被抓到处死!


而偷了国家,改朝换代的人,却做了皇帝!


皇帝又广传仁义之名,结束了本就是他们这些窃国者带出来的乱世,这算是偷来的仁义,小人而已!


魏秘书觉得,是不是这样呢?”


“尔大胆!”


这次,魏征还在思索林晨这瞬间转的两个弯,远处一个胡须垂胸的灰袍老头却是站了起来,冲着林晨怒吼道。


“这位大人是?”林晨诧异道。


很明显,这是一个五姓七望的人。


其实五姓七望的人,早就和魏征一样,心中一片火气了。


但作为一个世家子弟,他们的生存之道就是这样,类似人云亦云。


没人带头的话,他们就是安分守己的世家,触犯了他们的利益除外。


有人带头,他们就是骄傲的世家,反正最多败了之后,领头的家伙被杀。


他们世家底蕴在那里,又不是主犯,谁能拿他们怎么样?


可以说,这是一种生存之道,也是为什么贞观时期的世家,能从战国一直传下来的重要原因之一。


现在有魏征带头,世家心中的骄傲,终于让他们忍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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