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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钓鱼升级法

作者:神话达人

“恭喜宿主,斩杀两只天仙级妖物,获得升经验值,宿主修为上升。”


就在洛名斩杀了两只天仙级妖物之后,突然,他的脑海之中响起了一直没有出现的系统声音。


“系统,这是什么情况?”


看着眼前两只妖族的身上似乎有一股能量化做了光团,飞溢出来,涌进了自己体内,洛名有些好奇的问道。


“本系统附带杀怪升级功能,宿主击败敌人之后,会由本系统出马,替宿主炼化敌人的修为化做升级经验,让宿主升级。”


系统回答道。


“可是……我杀的这是两只天仙级的妖怪,我的修为好像没到天仙啊……”


洛名不解道。


别说到天仙了,就是地仙都没到。


他会知道自己的修为状况,也是因为现在他已经有了修为了,便自动进入了洪荒修行体系之中。


他知道自己现在有了一定修为,但却没到仙级。


非要说的话,只能算是一个人仙吧。


“因为本系统只会炼化被宿主斩杀的敌人修为之中的精华部分,所以经验值的量有些稀少,但长期下来,对宿主是有好处的。”


系统回答道。


“不是吧……你这个系统连女娲大神都能召唤出来,居然还不能全部炼化?”


洛名有些不相信系统的话。


“杀怪升级功能只是本系统的辅助功能,宿主要求不要太高了。”


系统回答道。


“好吧,之前我还在担心我的修行天赋会不会太差了,现在倒不用担心了,只是系统你有这功能,为什么不早说啊?为什么不早说?”


“……本系统的辅助功能是需要宿主自行摸索的。”


“……”


好吧,你赢了。


洛名无语。


不过,感觉着自己体内空前强大的力量,这种借用女娲绿珠上面的神力完全不同的感觉,让他感觉爽上天了。


他想,或许之前女娲成圣时的感觉,都没有自己现在的感觉快乐吧。


只是,成圣的感觉,也只有成圣了的人才知道了,他是不知道的。


杀怪就能升级的话,岂不是说……嘿嘿嘿。


“那个凡人是怎么回事——!”


此时,洪荒女娲正在自己的娲皇宫中疗伤,圣人之眼透过天地,径直看到了首阳山的情况。


在她的视线之中是没有神话女娲的,任何手段都没办法感知到神话女娲,只有亲眼见过的人才能知道有这样一个人存在。


所以,她的目光便只能落在了洛名身上,眼中满是不解。


她现在不解的事情很多,第一个不解,便是那个跟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子到底是谁,为什么她可以强大到如此程度。


第二个不解,便是她明明已经成为了圣人了,为什么还会败得这么彻底。


她自己砸出的红绣球,却被对方轻松的接住了,而对方只是用手扔回来,却将她给砸出了亿万里,险些一口气没缓过来。


不是说圣人之下尽皆蝼蚁吗?到底谁才是蝼蚁啊——!!!


第三个不解,便是这洛名了。


明明洛名之前还只是一个凡人,可是她用圣人之眼却无论如何都看不出洛名的底细。


这也就算了,现在洛名只是杀了两个妖族便修为突飞猛进,这又是怎么回事?


难道他修练的是以杀证道之法?


此刻,洪荒女娲只感觉自己小小的脑袋里面满是大大的疑惑,如果可以的话,她现在真想将洛名抓过去,好好审问一下。


他跟那个和她长得一样的女人是什么关系,他们又有什么目的……


在女娲注意着这里的时候,实际上,其他那些想要突破至圣人的准圣同样也在观察着这里的情况。


当初女娲成圣,威压漫延整个洪荒,所有洪荒生灵,除了一些注定要成圣的人,基本上都跪在了地上。


如此大的动静,要说那些人一点想法都没有,那才奇怪了。


前面有个成功的例子摆着,许多人都把目光放在了首阳山的新生人族上面。


只是现在人族不出首阳山,碍于女娲圣人的面子,很多有想法的准圣都不好行动。


而修为低的更是不敢行动。


所以,很多人都在等,等第一个人族从首阳山出来的时候。


没想到,这第一个从首阳山出来的人居然这么凶悍,直接以凡人之躯斩杀了两个天仙级妖族。


他们想要推算这个人的底细,也是一无所知。


不过,这也可以理解,人族刚刚出现在洪荒世界,也没有什么底细。


而且,这个人在斩杀了两个妖族之后,修为居然飞快的上升,从一个凡人到了离地仙只有一步之遥……


这是什么怪物——!!!


那些准圣们都不由得惊呆了。


女娲娘娘到底创造出了一个什么样的怪物种族——!


如果人族都跟这个人一样的话,那洪荒百族岂不是要很快被人族给压下去,再无出头之日。


洛名可不知道现在有很多人都在看着他,不然,他会很无语吧。


因为他不是洪荒女娲创造的人族啊,甚至他也不是神话女娲创造的。


既然知道自己杀怪就能升级,洛名也就不客气了。


他独自一人离开首阳山,来到了离首阳山很远的地方,然后,将手中之剑插在地上。


心念一动,原本朴实无华的金色长剑顿时暴射出了通天彻地的光芒。


剑光通天贯地,好似有极品法宝出世一般,附近的百里的洪荒生灵都有所感应,将那剑光看得真真切切的。


“嘶,天地宝物出世,哈哈哈,看来,这是我的机缘啊——!”


一只妖族看到了远方的宝光,毫不犹豫的扔下了手中的兽骨,转身向着那宝光的方向赶了过去。


洪荒百族,以妖族为众,所以看到剑光的大部分都是妖族。


可实际上,妖族管天,巫族管地,这大地上的主流还是巫族,所以看到剑光的巫族也不少。


知道有法宝现世之后,许多巫妖都抓紧时间向着这里赶来,看看这机缘会不会落在自己头上。


第一个赶到洛名面前的,居然是一个巫族的少年模样。


他看到洛名站在那透出宝光的神剑边上,却并未动手拿神剑,不由得一愣。


……


(如果本书有什么写得不对头的地方,或是不爽的地方,希望大家尽快提醒,如果可以的话,我是真想把这本书写上几百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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