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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茶神

战乱频繁


战国地图


战国地图[9]


公元前403年,东周共主之周威烈王册命了韩、赵、魏三家列位诸侯,由此战国七雄局面正式形成。从春秋时代初期的一百四十多家诸侯,经过三百六十多年的兼并,到战国初期就只剩下了二十余家。其中又以西嬴姓秦国,东姜姓齐国,中原姬姓三晋(赵国、魏国、han国),南芈姓楚国,北姬姓燕国此七国最强。史称“战国七雄”。各家的兼并战争使得诸侯变少了,胜出者疆域变大了,人口变多了,财富也集中了。原本分散在各家诸侯手中的土地人口财富,都集中在了少数几个诸侯手里。


天下从成百上千个小国家整合为十多个大实体国家,原本的战略缓冲空间不复存在,各个大国不得不面对直接残酷竞争的格局。资源的集中使得各国间的战争规模,战争烈度也急剧上升。在彼此间不断的激烈攻伐中,如何谋求在竞争中生存下来,并且富国强兵成了各国决策层的首要考量目标。在此时代出现的普遍的需求之下,一系列的变法改革应时展开,战国时代的大幕也随之拉开。


据统计,从周元王元年(公元前475)至秦王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的二百五十五年中,有大小战争二百三十次。战争打起来,双方动辄出动几万至几十万人。西汉末年的刘向,将有关这段历史的各种资料编成一本书,取名《战国策》,从此,这一历史阶段称为战国时期。


七雄并立


战国时期诸侯各自为政,相互混战,国际社会非常不稳定。战国初期东周境内尚有十几个国家,其中以齐、晋、楚、越四国的实力最强,有四分天下之势。


三家分晋后的战国七雄


三家分晋后的战国七雄


后来晋国内乱,以智氏、范氏、中行氏和韩、赵、魏六家为主的“六卿”又互相兼并,范氏和中行氏倒下后,以智伯瑶为首的智氏,于前455年联合韩、魏两家合兵攻赵,把赵襄子围在晋阳,决汾水灌城。韩、魏突然和赵氏联合起来,于前453年消灭智氏,瓜分了智氏的全部土地。不久,三家又将晋公室的土地和人民,除曲沃(今山西闻喜县)、绛州(今山西翼城东南)外,[10]也都瓜分了。这时的晋国国君降到了三家之下,卑屈到要朝见三家大夫(三家分晋)。齐国卿族田氏到陈完的第五世孙田恒,联合鲍氏,灭了当时专权的栾、高二氏篡夺齐国政权(前386年田氏代齐)。后来燕国崛起,秦国中兴,及其它一些小国陆续的被吞并或沦为附庸。到了战国中期,剩下来的七个主要大国秦、楚、韩、赵、魏、齐、燕被称为战国七雄。


公元前453年:韩、赵、魏三家分晋,象征着战国的开始。


公元前390年:吴起变法——楚国。


公元前389年:田氏代齐。


公元前356年:商鞅变法——秦国。


公元前353年:齐魏桂陵(今河南长垣)之战,魏军大败。


公元前341年:齐魏马陵(今山东范县西南)之战,魏军再次大败,赵筑长城。


公元前334年:徐州相王。


公元前312年:张仪破齐楚盟约。


公元前307年:赵武灵王胡服骑射。


公元前287年:苏秦合纵赵、齐、楚、魏、韩五国攻秦。


公元前286年,齐、楚与魏联手灭宋国。


公元前278年:秦破楚国都城郢,楚国迁都。


公元前260年:秦赵长平之战,赵惨败。


公元前258年:秦灭邯郸。


公元前256年:秦灭西周。


公元前251年:兴修都江堰水利工程。


公元前249年:秦灭东周。


公元前230年:秦灭韩。


公元前227年:荆轲刺秦,失败被杀。


公元前225年:秦灭魏。


公元前223年:秦灭楚。


公元前222年:秦灭赵。


公元前222年:秦灭燕。


公元前221年:秦灭齐,自此六国均灭,秦统一。(详细见战国大事年表)


战国时,各诸侯国陆续形成国君之下将相分职、文武分权的中央官僚体制。相,又称相邦、宰相,是百官之长。将,又称将军,是武官之长。秦国于武王二年(前309)开始设丞相一职,丞相中最尊贵者称相邦,最高武职初为大良造,到秦昭王时才设将军。楚国一直以令尹为最高官职,柱国或上柱国为地位稍次的最高武官。各国次一级的武官为尉,或称国尉、都尉。国君的秘书称御史,并有监察之任。郡县的设置更为普遍,逐渐形成以郡统县的格局。原来,官吏世袭,各有封地。战国中期开始,国君对各级官吏改为给以一定粮食作为俸禄,或赏给黄金、钱币。同时形成玺符制度,任免官吏以玺为凭,调动军队以兵符为据。从而将一切权力集中于国君之手。县以下,有乡、里、聚的组织。乡有三老、廷掾,里有里正。聚是村落,其下有伍、什的编制,五家为一伍,有伍长,十家为一什,有什长。


官制


中央结构


战国各国都吸收春秋时君权下替的历史教训,建立新的官僚体制以纠过去宗法贵族把持国家大权之失。


战国时中央最高的官吏为相邦。相邦是百官之长,治理朝中百事,对大小官吏有赏罚之权。各国都置此官,但名称上略有歧异,有些国家借用太宰、冢宰、令尹之类的旧名。有的国家称为宰相,秦有时不置相邦,而设左、右丞相。


较相邦为低并分掌各种具体职务的官吏,有主管民政、军事和工程事务的司徒、司马和司空(见三有事),有管理刑罚和辞讼的司寇或司理。还有专管农业、手工业、山林资源的司田、工师、虞师等官。


地方机构


地方上一般都分成若干县,以替代过去贵族的封邑,秦商鞅变法后,全国共设四十一县,《战国策》说魏有百县。县也称都,古书中常将县都连称。在县以下有乡、里。有的国家在乡、里之间还有州。里之下又分成若干个什、伍,伍是五家,什是十家。县的主管官吏为令,秦或三晋,也称县令为大啬夫。在令之下有丞、尉、御史以及县司空、县司马等官。乡、里设三老、里典、伍长等。县置于君主统治之下,君主的政令可通过地方小吏一直贯彻到乡、里,中央集权制比过去大为加强。


各国在边境地区或新占领的地方,往往设郡以统县。如魏在河西设上郡,秦灭蜀后设蜀郡,赵打败林胡、楼烦后建立云中、雁门等郡。战国时的郡都比较大,韩的上党郡有十七县,赵、燕的代、上谷郡都各有三十六县。郡的主管官吏为守,也有称太守者。设郡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地方的军事防御能力,故郡守除治民外,还掌握兵权,可以率兵自卫或出击敌人。


从相邦到地方的守、令,都由国君来任免。在任命官吏时要授予官玺。官吏有了官玺才能行使其权力。在免官时君主又要将官玺收回,当时称为“收玺”或“夺玺”。君主通过所谓的“上计”,考核官吏治绩。官吏不称职或有过失者,君主可收其玺而免其官。《荀子》说:“相邦岁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当则可,不当则废。”相邦为百官之长,如君主对其不满,随时可被免职。可见当时对官吏的考核是比较严格的。正因为如此,各国政府大都能保持较高的行政效率。


任人唯亲


春秋时实行任人唯亲,官吏主要由公子、公孙担任。战国时任人唯贤比较流行。虽然像齐、楚等国任用宗族的现象仍未断绝,但多数国家都主要从平民中擢用有用人才,甚至像申不害、范雎等出身于贫贱者也能被破格任用。秦多用外来的客卿,广揽天下的英才。秦能最强于天下,与此不无关系。官吏人才多通过大臣或名流之推荐和保举。如果推举者徇私,则将受到一定的惩罚。如秦国对于“凡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


官吏一般都是领取实物为俸禄。高官可以食禄千钟,甚至到三千钟、万钟。稍低的俸禄为一千石,依次而下为八百石、七百石、六百石、五百石、四百石、三百石、二百石、一百石、五十石。更低者为斗食。按照秦制,六百石以上者皆属高官级别。官吏有特殊功勋者,国家往往赏赐田地。如《商君书》曾说:“得甲首一,赏爵一级,益田一顷。”


封爵仍有,但和春秋之制有较大区别。如属宗室或有功之大臣,可获得君或侯之称号,有封邑或封地,主要食租税,仅有一定的治民权。这些封君多终身或传数世,很难长期世袭。稍低者为卿或大夫,一般是奖励给功臣或名贤。秦的爵制,级别较多,从侯到大夫、士。其中的低爵,获得者为平民或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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