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
林野和于兰为林歌准备了早餐后,就去上班了。
两人刚到楼下,就发现一些街坊领居正围在那聊天。
“听说了吧,林野他们家的孩子偷家里的钱买摩托车了。”
“是啊,我还以为这事林野两口子知道呢。”
“林歌这个孩子,成绩挺一般的,歪门邪道倒是挺多。”
“就是不知道,两口子怎么存下这么多钱。”
“现在一下子被林歌这孩子败光了,估计林野两口子要气死了。”
“还好我家苗苗听话,要是他敢偷拿家里的钱,我非把他腿打断不可。”
昨天晚上,林野和于兰那副不知情的样子,不像是装出来的。
街坊领居们虽然没有坏心思,但是却挡不住他们瞎想啊。
于是,一个林歌偷拿家里的钱,买摩托车的版本,就这么应运而生了。
这才一早上,就传的整个院子都知道了。
江北市就这么大个地方,很多职工都在酒厂工作。
要是再这么传下去,估计今天之内,整个酒厂都会知道。
正巧走下楼的于兰和林野对视一眼,心中都忍不住有了一股怒气。
林歌昨晚已经澄清了,这钱是他挣来的。
现在,林歌就是夫妻两人的骄傲。
听到外人这么诋毁他,于兰一下子就炸了。
“你们胡说八道什么?”
“谁说我家林歌偷钱了?”
“这些钱都是我儿子凭本事挣的。”
“他学校的老师全都知道这件事,我家林歌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他自己鼓捣古董,挣来的钱,买了辆摩托车,有什么问题?”
“你们就不能等我问完情况,再议论吗?”
这一连串的机关炮,众人才发现于兰就在她们身后。
当着别人的面,说别人坏话,这群人都尴尬坏了。
“我们这不是瞎猜的吗?”
“于兰你别介意啊。”
“这钱真的是林歌挣的吗?那你家林歌可太了不起了。”
“鼓捣古董这么挣钱吗?让你家林歌带带我家臭小子呗?”
“那辆摩托车一万几千块吧?你家林歌这次挣了不少哇?”
“林野,你可真是生了个好儿子。”
“林歌这孩子,大小就聪明,我早就看出来了,他以后准有出息。”
于兰都出来作证了,这些人震惊的同时,纷纷露出羡慕的表情。
别人家的孩子,怎么就这么厉害呢?
随便鼓捣一下,就能挣到一万多块!
再比起自己家的孩子,简直气死人。
看着邻居们一改口风,于兰别提多骄傲了。
特别是那一声声夸奖,于兰心里跟吃了蜜一般。
原本,她是没准备炫耀的,但现在,于兰忍不住了。
“谁说我家林歌只挣了一万多的,他这次倒卖古董,可是挣了两万五。”
“除了买摩托车的钱,他把剩下的9000,也给我这个当妈的了。”
“我家林歌不仅能挣钱,还孝顺的很。”
于兰拿出那九千多新钞,全是大团结,看的邻居们是一阵眼晕。
93年,大家工资都差不多。
去掉花销,一年能存个两千多,都算不错了。
他们何曾见过,一次性拿出这么多百元大钞的人。
这下子,街坊领居们,总算相信,这钱真的是林歌挣的。
一旁的林野,看着于兰洋洋得意的模样,一阵无奈。
“昨晚说好的财不露白,怎么一大早,你就忍不住了。”
林野小说问道。
于兰嘿嘿一笑:“反正要存进银行,给他们知道也无所谓,如果谁要是开口借钱了,就说这是咱家林歌上大学娶媳妇的钱,除非他开口,不然不外借。”
“高!”
林野给媳妇竖了个大拇指。
装了逼,又防止别人惦记这些钱,看样子,于兰是早就想好了。
“妈,你们怎么还没去上班?”
下楼,林歌就看到,一群街坊领居,围着于兰溜须拍马屁。
不过看看她手中的钱,林歌似乎明白了什么,有些哭笑不得。
炫耀被儿子发现了,于兰则是有些不好意思。
主人公出来了,那些街坊领居们又是围过来一顿夸。
林歌可受不了这些。
赶紧骑摩托车走人。
想起刚才七大叔八大姨的热情,林歌一阵无语。
“买了辆摩托车就这样,要是知道,刚开业,价值100万的江北市,游乐场是我的,这些人还不得震惊的疯了?”
······
“中午不能再去送爱心午餐了。”
“每次送爱心午餐,林歌这混蛋都会冒出来,然后搅黄。”
“我做的爱心午餐,雅琳根本就没吃到,全便宜这臭小子了。”
自家厨房中,周博文皱着眉头。
他觉得自己有必要改变一下策略,换一种方式博取苏雅琳的芳心。
“有了!”
沉思了一会,周博文脑海中灵光一闪。
“我早该想到的,老师们住校,肯定要比学生来得早。”
“林歌这臭小子还老喜欢迟到。”
“这样的话,为什么我不早上给雅琳送爱心早餐呢?”
“如此一来,林歌想捣乱,也没机会了。”
周博文笑了起来。
“就这样定了。”
“赶紧做爱心早餐,给雅琳送过去,免得夜长梦多。”
周博文行动起来。
他准备给苏雅琳做一份西式早餐,给她创造一份惊喜。
······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重生的缘故,林歌感觉自己的精神异常的旺盛。
昨天晚上明明一点多才睡,却早上五点钟就醒了,而且再也睡不着了。
睡不着,林歌就干脆起床了。
吃了早餐,就骑摩托车去学校。
这么早去学校的原因,是因为林歌想起了一件事。
“貌似,苏老师有晨跑的习惯吧。”
“经过前两次的搅黄,只要周博文不是傻子,就肯定会改变策略。”
“我猜他今天早上,肯定会给苏老师送爱心早餐。”
林歌嘴角微翘,心中想道。
两世为人,林歌的心思缜密,绝对不是年仅27的周博文能比的。
尽管他已经够聪明了,但内心的一举一动,还是被林歌猜的死死的。
······
“苏老师,晨跑呢?”
周文博也知道苏雅琳的这个习惯。
他麻利的做好早餐,就赶紧将早餐打包,然后来到学校后操场。
果然,他一眼就看到了,正穿着宽松运动服,正在晨跑的苏雅琳。
“周老师,你怎么跑这来了?”
看着气喘吁吁的周博文,苏雅琳有些惊讶,随后停下了脚步。
不同于苏雅琳的住校。
周博文有学校分的房子,但那房子在学校外边。
所以,周博文一般会在七点左右到学校。
可现在,才六点半呢。
周博文提起手中的食盒,笑道:“我知道苏老师有晨跑的习惯,但是书里面说了,晨跑不能空腹,否则对胃不好,所以我特意给苏老师做了一份营养早餐。”
“周老师,你这······”
苏雅琳被弄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心中还有些微微感动。
前两天的营养午餐就算了,现在又来一份营养早餐。
而且这理由也说的天衣无缝,怕她空腹晨跑,胃不好。
一个男人,愿意起一大早,给一个女人做早餐,这份诚心,真的难能可贵。
女人都是水做的,很容易就会被感动。
至少现在,苏雅琳是挺感激周博文的。
“苏老师,赶紧趁热吃吧,凉了吃,也对胃不好。”
看苏雅琳的模样,周博文就知道自己的策略成功了。
他忍不住轻轻一笑。
“一毛都没长齐的臭小子,还想跟我斗。”
“你的美女班主任,注定是我周博文的。”
“等我牵着她的手,走进婚礼的殿堂,你就在一边看着哭吧。”
苏雅琳当然不知道周博文所想。
人家一大早就准备的早餐,她实在盛情难耐,便不好意思的接过一次性筷子,吃了起来。
炒米粉、两块红薯、两小节玉米、一份银耳羹,一个溏心蛋。
可以看出来,周博文真的下了苦心。
“雅琳,好吃吗?”
气氛合适。
周围没人。
这对于周博文来说,是最适合表白的机会。
连剧本,周博文都想好了。
好吃吗?
苏雅琳娇羞回答好吃。
然后周博文说,好吃,以后天天做给你吃。
甚至,我可以给你做一辈子。
表白,并不一定要说‘我喜欢你’‘我爱你’
有时候,一句含蓄的情话,更容易牵动女人的芳心。
但这是经过后世无数前辈总结下来的。
可周博文却无师自通了。
不说别的,就这天赋,绝对是祖师爷赏饭吃了。
也难怪前世,苏雅琳会那么快,就上了周博文的贼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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