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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卡伯利亚德

作者:木头

东部王国,北。


卡伯利亚德认定了,那就是某个巨大动物的骸骨。阳光令他很不舒服,但偶尔他也会专门曝露在紫外线下,疯狂地吸收它们的能量。但他每次总以为自己都快晒烂掉了。看着自己还算feng满的左手,卡伯恨不得自己把皮肉给剥了。实际上他从来没这样做过,他喜欢自己手的形状,况且,他觉得,那样是不是太残忍了。卡伯是一个注重自己外表的人。虽然别的人见了他会心惊肉跳,应该说见了他们族人都会心惊肉跳,但他都不以为然。


卡伯施了魔法,让自己免于受到蛆虫和一些食腐动物的骚扰。这一点,他很是骄ao,因他的许多族人,终日与尸虫和食腐鸟为伴。卡伯不是讨厌它们,而是觉得那影响了他的美观。


可惜今天不是卡伯晒太阳的日子。


卡伯在那动物的骸骨中到处翻找,他记得昨夜是把斗篷放在里面了。“可惜了这么大具骨头,”卡伯一边说着,一边从一根脊骨架下抽出自己的斗篷,“看看,它是得有多壮实?”说完竟还叹了口气,好像这骸骨曾是自己某个私人珍藏一样。他每次看见这样庞大的东西,就不得不开始想象如果这些东西活着站在他面前,会是多么壮观的景象。但是卡伯还是喜欢死的,而且最好死的只剩下骨头了。


就像眼前这具骸骨堆一样。


披上斗篷,卡伯最后再恋恋不舍地朝洞里望了一眼,之后便转头离去。昨晚并没有休息好,因为卡伯这一族的人在夜间,是不会休息的,况且,最重要的是他身上还有伤。卡伯曾在祖辈留下的古籍中,读到过一种名为“人类”的生物,他们生命力极其顽强,世界各地都有他们的村落,他们日行夜休,过着规律有节奏的生活。卡伯对此很好奇,也学着过人类的生活方式。而他的族人则不同,他们厌恶阳光,喜欢与阴暗作伴。但他们的内心并非如此。有时,卡伯会经过一些人类的村庄,他走进酒馆,摘下斗篷,尽可能地想摆出一副和蔼、友善的模样,可还没开口,就把酒馆里的人全部吓跑了,有时,甚至还有胆大的村民会拿着锄头和弓箭将他赶走。为此,他曾经掉过两根肋骨,但不久他就找到了替代品,又装了回去。几次过后,卡伯也不往村庄里跑了。每次见到村庄,卡伯只是远远的望着,在村庄旁找一个洞穴,在里面休息,假装自己曾经也是这个村庄的人,只是后来被大家所遗弃。也是从那个时候,卡伯开始注重自己的外表。至少,他心里想,不要吓着别人。身上的残肢、破旧的肋骨甚至亡灵身上那一股特有的腐烂味道,都被魔法所掩盖住了。渐渐地,他开始能够融入人类社会。


卡伯利亚德四处为家,他愿意到世界各地,看不同的地区、生物和文化。他在shi地海边听过海妖唱歌,去过希尔斯布莱德河湾看过鱼人打架,上了燃烧平原体验过在满是岩浆裂缝的土地上旅行,还用过三天时间爬上辛特兰鹰巢山,只为看上一眼狮鹫,那是一种古籍中提到过长着狮的身体和鹰的面庞的飞行生物。只要是古籍中曾提到过的,卡伯都想亲眼看一看、试一试。他曾经徒手拆掉土元素身上的石块,验证他们是否会失去力量而变成废土,也曾经偷走火元素巢穴里的火苗,尝试用它们来生火;曾经用他满是骷髅头的法杖,戳幼年奇美拉的屁gu而被奇美拉们吐着闪电到处追赶,也曾被黑暗森林中长得跟荆棘谷老虎一样大的蜘蛛裹在茧里。他好像什么都不畏惧,任何事物对他而言都只是一种挑战。


有一次他在北部一个光之礼拜教堂旁的一个小镇里散步。镇上环境很差,一蒙着面的人类冲他而去,抢了他身上的腰带,拔腿就跑。卡伯起初还没反应过来,后来把那个蒙面强盗杀死了。卡伯甚至站在原地都没有动,直接用魔法将他的心脏挖了去。他本意不是这样的,但他没想到人类这么脆弱。村民们吓坏了,他们只看到卡伯伸手挖出心脏的那一刻。他被当成恶魔,是“从死亡中走出来的邪恶”,甚至还被抓去教堂,对着那群枯燥无味的低等牧师,听他们念了一整晚的祷告。后来他化解了误会,只因他第二天帮助村民们救回了被森林狼叼走的牲畜。村民们为此感激他,为他消灭了一个强盗而干杯,为他拯救了众多牲畜,蹙着篝火,为他起舞。他觉得很开心,他认为人类很好相处,但是也有不受待见的时候。有一次,他从一头染了瘟疫的灰熊口中,救回了一个人类小女孩,将她送回家里时,小女孩已经生命垂危。农场主人对他说着咒骂难听的话,他们都认为,小女孩生病,是卡伯导致。他很想澄清,但他为自己不能治好小女孩的病而感到愧疚,迅速逃离了农场。


许多认识卡伯的人,都把他叫做“见多识广的漫步者”,因为他真的读过很多书,见过很多奇特的东西。他经常在酒馆里最大的那张桌子上,一边喝酒,一边向周围的人们讲述一路上的见闻。听者大都是酒鬼,有些大声地应和,有些甚至直接起身公然反对,他们不相信卡伯所说,这时,卡伯便也会起身,大声地反驳。但大多数人也就权当听听故事,等着回家睡觉了。最后只留得卡伯一个人,仍喝着酒,仍不停地不停地说着、回味着,只有他知道自己所讲的并不是编造的故事,因为那都是他亲身经历过的事情。他要把这些故事都记下来,像他祖辈那样,全都写在一本书里,让他的后辈知道,他的踪迹曾遍布整个东部王国。


但是这一次,卡伯却另有所向。他要到一个全新的大陆去,到那海妖们唱歌的那一片王阳大海的对面去。他要去寻找古籍中所描述的一本记载了过去和未来的书。卡利姆多,正是那片大陆的名字。他的祖辈们曾发现了那本书,却被叛徒夺走,带向了一个非常遥远的地方。卡伯利亚德决定,要找到它,并发誓不在落入他人的手中。


初春的太阳并不烤人,但对于卡伯这样的人来说,也是一种煎熬。一路上他死死地裹住自己的斗篷。


他已经离目的地很近了,前一天晚上他同一群狼狗般大小的蜥蜴战斗,他受了伤,没有生火,也没有力气用法力点亮道路,他就一路摸黑,迷迷糊糊地睡在了山洞里。起初他以为那山洞是一些食肉动物进食的窝,可是清晨醒来,他才发现,那是一具十分庞大的生物躯壳,并为自己没能好好珍惜它而遗憾。


前面就是shi地了。那里的土地似乎无法变干,索性连太阳都懒得照射这片被阴冷潮shi的空气所环绕的森林。不过这对卡伯来说,是个好消息,他不再需要裹着斗篷前行了。shi地的草地,总让卡伯觉得不舒服,总是黏黏糊糊的,就像是小时候,他与伙伴们最喜欢玩耍的软泥怪烂掉铺了一地一般。闪雷镇是码头边最大的小镇,卡伯决定在那的酒馆里呆上一晚,赶明天最早的船出发。


卡伯已经习惯了与人类为伍,同他们一起吃晚餐、一起在酒馆里喝酒。但人类并没有习惯与一个身上连肉都没几块的亡灵待在一块。于是,卡伯利亚德披上了斗篷,将帽檐拉得很低,朝闪雷镇的酒馆走去。镇上的人对卡伯这种神秘来客已经司空见惯,甚至待他们如同正常村民一般。卡伯静悄悄地走在这个码头小镇的街道上。闪雷镇不同于卡伯一般所去的小村庄,在那些地方,人们见识很短,只生活在一片很小的世界里。闪雷镇的镇民们则不同,他们靠着东部王国最大的码头,许多人都曾经远渡重洋,四处游历,他们当中不乏许多见识广阔的人。卡伯也很喜欢坐在他们身旁,听他们讲故事,他听的很认真,他也相信那些故事是真的。闪雷镇,多么有意义的名字,是这里经常有闪雷光顾的缘故吗?卡伯利亚徳每次都这样猜想。


路上一个人类小孩碰巧摔倒在他脚下,卡伯吓坏了,他怕被小孩看到他帽檐下可怕的脸。于是他加快脚步,迅速离开,只剩小孩在原地无助的大哭。卡伯分得清事情的轻重,如果他在这时被发现,很有可能被赶出闪雷镇,那样他就没机会坐上去卡利姆多的早船了。


一阵匆匆疾行之后,不一会,卡伯就来到了酒馆门口。推开房门,正如他所预料,嘈杂的酒馆没有人发现卡伯的到来。找了一个最靠门的位置坐下,桌上两个已然半醉的酒鬼正在讲述他们年轻时的风留韵事。卡伯向服wu生要了一杯他最喜欢的麦芽酒,兴致勃勃地聆听起来。两个酒鬼中,体态偏胖、声音较粗的一个说道,


“你见过死人吗?”


“死人谁没见过,酒鬼,我年轻替国王打仗时,一个人带头冲锋,杀敌无数。你知道人们都管我叫什么?”另一个年龄较大,但体型依然健硕的男子不屑道。


“哈,谁跟你说是那种死人了?”之前那个再次说道,语气里夹带着一种神秘与自豪,仿佛接下来,他会说些很了不得的事。


“能走路的死人!活的!亡灵!你见过吗?”胖子的语气很激动,反复地重复着他说的话。


“天呐,那可真是把我吓坏了。”酒鬼继续说道,语气里能明显的感觉出他的恐惧,“我现在还记得到他的样子。相信我,伙计,你这辈子都不会想看见的。“。


另一个男子显然不相信他所说的话,把头转向一边,抬头便将剩下的半杯酒一口下了肚,“服wu生!”他抬手示意,并顺手从包里摸出两个铜钱来。


“泰德,”他马上转过头来,对着胖子说道,“泰德,泰德,我的泰德。你他喵的,尽会胡说!”


卡伯听到这里,不禁笑了起来,他的笑声是那种缓慢、阴暗的笑,因为他没法发出像人类那样尖锐的笑声。但他马上意识到,他此刻应该收敛住笑容。


旁边的胖酒鬼吃了个闭门羹,此情此景,不由得怒火攻心。


“朋友,不知道你这双手,还想不想留?”胖子的身子左摇右晃,努力地指着卡伯放在桌上端着酒杯的右手,最后还打了个长长的嗝。


卡伯再次没忍住,直接笑出声来。胖子把手一拍,单脚站在了凳子上。酒馆的人听见了动静,都朝着三人的方向看了过来,原先嘈杂的酒馆也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坐在一旁的另一人,马上站起来缓解尴尬,“泰德,消消气,我们坐下说,啊,坐下说。“一边将胖子按在了凳子上。他大声的吼道,”没事的啊,各位!泰德说他曾经看到了会走的亡灵!“


说罢,整个酒馆一下子笑开了锅,酒馆瞬间恢复了常态,像交响乐曲中的断奏一般,大家又开始各聊各的天,各喝各的酒去了。“我这朋友,喝多了,性子急。”他指着身旁的胖子说道。卡伯摇了摇头,表示不在意,也继续喝起酒来。那天晚上,卡伯一直呆在酒馆,他惊讶地发现他不是唯一一个在酒馆里过夜的人。他坐在人们身旁,听了大半个晚上的故事,他很高兴,听到那些从遥远的地方来的人,他们的经历。他觉得很精彩,比自己的故事要精彩一倍。那天晚上,他没有坐在酒馆里最大的那张桌子上,给周围的人们讲故事,没有从凳子上一跃而起,跟人争的面红耳赤,没有偷偷地使些魔法,让那些讨厌的酒鬼出嗅制造欢乐,也没有摘下他的帽檐,向大家露出自己的真实面貌。


他只是坐在这里,又坐在那里,聆听。他在等待清晨那一缕微弱的阳光,照进酒馆的窗口,等待着鸡鸣喊破黎明的薄纱。那时,他便起身,推门离开酒馆,身上仍裹着包得严严实实的斗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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