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未加冠的嬴政很爱喝酒,这源于某个夜晚。百晓生喝罢睡去,初至雁门关的嬴政被夜风吹的瑟瑟发抖,在偷瞄确定老师睡熟后,偷偷摸走其腰间一壶酒,本以为只是普通的果酒,酒劲应该不烈,没想到才一口下肚,顿如烧刀滚肉,腹中更如滚烫之火焰,灼热难当。
后来,嬴政得知,这酒名叫“烧刀子”,是百晓生酿来自饮的,不外卖。
一口仙人醉下肚,人世不知。说来也是奇怪,按理说第一次喝如此烈酒的人,隔天应是难受才对,可嬴政醒来后,只用冷水泼了把脸,就舔着嘴又喝上了。自此,嬴政酒不离身,甚至到了无酒不欢的地步。
或许是老秦人体质使然……看着使劲往嘴里灌酒的学生,百晓生无言猜测着,是不是秦人体质特异,就爱烈酒?
飞雪中,嬴政满肚烧刀滚烫,酒红满面,一点儿也感觉不到冷,冰天雪地,一壶烈酒,真好不快哉。
嬴政嗜酒,喝酒,百晓生从未禁过,上战场时,还特地让他多喝一壶,说是壮胆。还别说,喝完酒的嬴政杀起狼贼来一点都不含糊,一招一命,鲜血喷涌不为所动,俨然疯魔状态。
百晓生抬眼望去,前面不远处一小山坡下篝火跳动,忽然一动,似乎察觉到什么,冷冷说道:“喝最烈的酒,下一句是什么?”
嬴政一愣,不知老师为何一问,下意识回道:“恋最美的人?”这两句是百晓生常年挂在嘴边的,他耳朵都快听出茧子来了。
百晓生单手握笔,转头笑道:“再教你一句,喝酒杀人,莫过快哉!”
嬴政不明所以,但看到老师拿出了武器,自然也警惕起来。再行几里,嬴政率先跃马上坡,夜幕星空山坡下,坐着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十几个彪形大汉,个个面容肃杀,看到嬴政后就像瞧见大肥羊一样,再看衣裳华贵的百晓生,眼睛里便满是炽热之光,被派到北疆这样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执行任务,有肉上门,不吃真对不起自己。
嬴政怔怔看向百晓生,老师说的是他们?一群马贼?
百晓生目不转睛盯着坡下,偶能露出的嘴角,直挂着丝看不出意味的冷笑,瞧出嬴政没把这十几个马贼放在心上,暗道一句还是太年轻了,耐心解释道:“飞雪连天,牧民不放牧,商贾不走商,马贼们自然都躲在贼窝里睡觉。除非……”
“除非,他们不是马贼,还是特意在此等候我们的!”嬴政双目一凝,长呼出一口气,冰天雪地,这一抹雾气在他眼中格外清晰。
他是嬴政,秦王室嫡系血脉,有些东西不需要百晓生去教。在秦国有个位置,有份“家业”等着他去争,等着他去抢,他父亲子楚有几个孩子,他就有多少对手。其中,最强劲者,莫过于他的二弟——公子成蛟。
一想到可能是自己那个从未见过的亲弟弟派人来杀自己,嬴政心中不免升起悲凉之情,苦笑无言。
百晓生冷静分析道:“公子成蛟比你还小几岁,还狠不下心做出弑杀亲兄的事来,这些杀人八成是那个人派来的……”
“谁?”
“阳泉君,罗网。”百晓生冷冷吐出五个字来。
嬴政身躯一颤,浑身血液像是被飞雪冻住一般,有几刹那凝固。罗网,一股隐藏在秦国最阴暗的力量,没人知道罗网的势力有多强,多可怕,但老师说过,史上无数大家宗师的死都与其脱不了干系。远的不说,就说近的,百年前秦之商鞅的死,就和罗网有个千丝万缕的关系。
怔过半响,嬴政忽然一笑,再强都是秦国的力量,只要自己登上王位,这一切就都是他的。但现在,他想杀人,不为别的,就为发泄心中怒火,竟被自己人派人暗杀,焉能不怒。
这个质在异国他乡的王子从怀中掏出一张狰狞面具,覆于脸上,出剑,将剑鞘插入雪地。一系列无声动作下人,使他整个人气质陡然一变。
百晓生的笑变了,变暖了,显得很满意,嬴政的变化,是他愿意看到的,不枉教导多年。
飘雪的日子里,真是个杀人的好天气。百晓生杀人过程很美,或勾或刺,如挥毫拨墨,随性洒脱。很快,他的周围倒了七八具尸体,尸体很快就冻成冰凌,胸口处无一例外地绽放着朵朵血色彼岸,如女子刺绣一般,极富美感。
嬴政杀人就是另外一幅场景,他追求以最快的速度,最简单的招式,置人于死地,这是在战场上磨练出来的杀人之法。
当最后一个杀手被一剑拦腰斩断后,嬴政转头身来,眼眸冷光闪闪,比这风雪还要冷上几分,语气更是冷地渗人:“老师,为什么他们知道我在这里?”
他是质子,因百晓生设计掉包,才有机会出来历练。现在,他首先想到的是,母亲赵姬那是不是暴露了。
百晓生的回答却让嬴政十分意外:“是我将消息传给罗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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